12月21日上午,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成都市监察委移送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昂某涉嫌受贿罪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苏云、员额检察官陈睿出庭支持公诉。成都市监察委、市交委等组织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昂某于2001年10月至2017年8月担任甘孜州某县县委书记、某国土部门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庭审中,检察官紧密结合案件事实,分层次地向法庭展示证据材料。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借款不是贿赂、索贿以及自首、立功等辩解、辩护意见,公诉人严格围绕证据,从事实、法律、司法解释层面,进行了逻辑严密、论据充分的辩论。最后,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引起了在场人员的共鸣,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据了解,该案进入市监察委审理环节后,经市监察委商请,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办案人员用时一周,审阅案卷58册,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补强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市监察委出具了提前介入法律意见书。由于提前介入工作扎实有效,证据问题和争议问题已在前期基本解决,案件受理后用较短时间就审查完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能作用,与监察委形成了严惩腐败的合力。
法院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 赵瑜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