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东氏家族”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2018-12-22 23:17  来源:重庆长安网  责任编辑:赵利丽
字号  分享至:

  2018年12月18日、19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对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件涉“东氏家族”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刁德杨与周某阳、王某雄、龙某源、杨某、顾某鹏、李某康、周某杰、帅某峰、代某辛在黄某黎的见证下,以喝血酒跪拜的方式结拜为十兄弟。后黄某黎建立“东氏家族”微信群,上述十兄弟加入该群,并将十兄弟的小弟即被告人王某伟和江某杰、王某旭、张某宇、戴某等人拉入该群,对外自称“东氏家族”。

  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期间,被告人刁德杨、王某伟、周某阳、王某雄、龙某源、杨某昊、顾某鹏和李某康、周某杰、帅某峰、代某辛等人在重庆市江津区城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刁德杨、王某伟、周某阳、王某雄、杨某、顾某鹏、龙某源等十人结拜为兄弟,被告人江某杰、王某旭、张某宇等人拜十兄弟为社会大哥,上述被告人以“东氏家族”微信群为重要联系纽带,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江津区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为“恶势力”,依法从严惩处。

  鉴于部分被告人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有自首、坦白、赔偿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

  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与前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

  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龙某源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

  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其余十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霸座”了

21日从铁路公安局获悉,针对“霸座”“霸铺”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铁路公安局近期组织治安、法制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旅 ...

哈尔滨涉恶团伙Cosplay执法人员 拦截敲诈违法车辆

被告人人获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并处罚金。

用政法新媒体的春天,带来政法事业的万紫千红!

我们必须为共和国守住中国互联网的半壁江山!

三届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委员讲述40年中国立法故事

倾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三位主任委员,讲述立法背后那些鲜为人知的精彩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