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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向宪法“表白”,从三行情诗开始

2018-12-04 11:42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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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 ,或者不见,

我就在这里,

不偏不倚。


你懂或者不懂,

我的使命就是守护你们,

不增不减。


今天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欢喜,如我。

狂热,如你们。


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恰逢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刑法、民法、地方性法规齐聚,向金字塔最顶端的宪法略表心意…


刑法

能成为你的拥趸

主观上是我的直接故意

量刑上我想要“无期徒刑”

民法

给你不附条件不附期限的拥护
我承诺
我们之间不存在不可抗力

行政法

我要始终与你站在一起

是许可,也是强制
而且永远都不需要复议

监察法

尽管我是新来的

却在你的呵护下安心地“ 拍蝇” “打虎” 

果然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刑事诉讼法

我对自己提起了公诉

判决结果是永远把你守护

请立即执行,没有人会上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我用铅笔画了你

你还给我一个世界

绿水青山才是金山银山

地方性法规

看过漠河的雪与曾母暗沙的海

感受过黑瞎子岛的阳光和帕米尔高原的风

而我们只拥戴最权威的你


2018年3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誓词作了修改。新的誓词为: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2018年3月1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随着《宪法修正案》的诞生,宪法点燃了亿万人民的法治热情和深远共鸣......

也是在那一天,宪法修正案做出重要修改,在宪法第二十七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所确立的宣誓制度,上升到宪法层面……

   

面向国旗国徽、奏唱国歌,左手抚按着你、右手举拳……

对你庄严的宣誓,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份责任、一种担当。


你如同太阳,

温暖和照耀着祖国的山山水水。

你如同永不坠落的北极星,

在黑夜为我们指明前行的方向。

你如同永不熄灭的灯塔,

指引航船永远向正义的方向前行。

 

你伴随于每一次自由呼吸,

存在于每一次公平交易,

捍卫每一个公民的尊严,

和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

放眼四海八荒,

毫无疑问,

你是华丽丽的治国安邦总章程。

你是暖暖的人民权利保证书。

 

你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

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

而是铭刻在每个公民的心里。

值此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让我们再一次为宪法献上衷心的祝福!


今天是个大日子,长安君去见心中那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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