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学伟)“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的警示名句人人都知道,交警查酒驾的专项行动一个接着一个,曝光的驾驶人一批接着一批,依然有人借酒逞“英雄”,奇葩着各种酒驾的理由。
近日,陕西榆林佳县交警大队在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中,就查获一名醉酒驾驶摩托车故意找事连续撞击前方车辆的驾驶人。刘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拘,驾驶证被吊销。
刘某,男,驾龄15年,准驾车型B1B2,五年级11岁孩子的爸爸。是酒后和孩子所在学校的中学老师玩“碰碰车”游戏的主角。
据本人陈述,几天前的下午2点,和同村俩位好友在刘某某家喝酒至4点50分,然后骑着自己的两轮摩托车去学校接孩子放学回家。5点40分,在接到孩子回家途径的乡村路段上,跟在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小车后面(驾驶人是老师),嫌弃小车行驶中扬起的灰尘呛了自己和孩子,于是故意用“追尾”方式连续撞击这辆小车的尾部,迫使小车驾驶人停车,刘某绕到车前骂了驾驶人,然后直接回家。到家后,又把孩子带到店镇医院给孩子做检查并以小车把自己和孩子碰伤的理由向店镇派出所报案,要求派出所民警处理。
小轿车驾驶人对派出所民警反映说,刘某是故意撞车,孩子根本没受伤,并强调刘某酒驾,要求以酒驾处理刘某。于是店镇派出所民警核实情况后将此案移交给佳县交警大队处理。
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经过多方取证,查明真相,委托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血液血醇含量进行了鉴定,结果为232.4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刘某予以刑事拘留,吊销驾驶证。
在询问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时发现,2017年7月18日刘某有驾车在包茂高速倒车被西安交警高速大队查获处理的记录。
刘某在悔恨时说了一句和别的酒驾驾驶人一样的话:都是喝酒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