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赵光明同志记功表彰大会在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召开,省检察院追记赵光明同志个人“二等功”,黎平县政府追授赵光明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汤敏,黎平县委书记王茂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窦彦峰宣读了《关于为赵光明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黎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朝明宣读了黎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追授赵光明同志黎平县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的决定》,黎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启武对赵光明同志生前事迹进行了宣讲。
汤敏指出,赵光明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全省检察干警的楷模。他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勤恳努力工作,他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宝贵生命书写了一名共产党员、检察干警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无限忠诚,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和标杆。
汤敏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向赵光明同志学习,学习他牢记使命、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崇高品质;学习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学习他心系群众、甘愿奉献的大无畏精神;学习他乐于助人、不计得失的优良品德,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新时代贵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王茂才强调,赵光明同志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树立起了一名政法干部的光辉形象。他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赵光明为榜样,学习他以民为先、心系群众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公正廉洁、规范执法的价值追求。要在全县上下迅速掀起学习榜样的热潮,把赵光明同志的精神力量转换成高质量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强大动力,把开展向赵光明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合格党员,不断谱写平安黎平建设新篇章。
据了解,赵光明生前是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员额制检察官。2017年10月26日凌晨3时许,因邻居房屋失火,他奋不顾身投入扑火行列,终因火势太猛而不慎坠地造成重伤,经抢救无效牺牲。在32年工作经历中,他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黎平县委表彰为“先进工作者”、黎平县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黎平县委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被黎平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会前,参会领导还看望慰问了赵光明同志亲属。黎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交警大队有关领导同志和黎平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