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11时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公安局过马营派出所接到韩某报案,10月1日,2日赌博期间,将自己的40000元现金输掉后,把车抵押给尕某某,从其手中借款30000元作为赌资,约定10月8日前还款,8日晚韩某打电话给尕某某欲将车赎回,尕某某借故不予归还,请求查处。
接到报警后,鉴于赌资数额较大,过马营派出所及时向贵南县公安局党委汇报,局党委根据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和青海省公安厅《关于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的通知》精神,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指派法制大队民警及时赶赴派出所引导取证工作。
10月10日,过马营派出所将此案以行政案件受理并展开调查,将参与赌博人员同某某、周某某、冷某某、尕某某,开设赌场人员余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初查证实:10月1日、2日,韩某在余某某开设的赌场内赌博时将车辆抵押给尕某某,并将30000元借款用于赌博。
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发现韩某、同某、冷某等6人于10月1日、2日两天参与赌博时累计赌资均达到了50000元以上,余某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抽头渔利达到5000元以上,尕某在明知是赌博犯罪的情况下,为他人提供赌资,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上八人的行为均构成赌博犯罪,于10月15日依法刑事拘留。闹某某、完某某两人因情节较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目前该案正在经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