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务员失信要记入诚信档案
8月30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将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等重要参考,其中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务员政务失信后主动挽回损失可减免或从轻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今年,江西省南昌市启动实施定期对下级政府及公务员开展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下级政府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政务失信行为实施监督、投诉和举报,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高效运转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此外,年底前,将公务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南昌市还规定,因违法违规而被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或存在失信定论的司法判决和审计结果等公务员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依法依规逐步向社会公开。同时,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政府及其部门,根据失信造成的经济社会发展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要求其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记者余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