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法制课提高未成年人知法学法意识
“您好!我是张某的父亲。今天孩子回学校上学了,我们全家都非常感谢您……”2018年3月,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居民张某某专程打电话给办案检察官道谢。
2017年初,张某抢劫的案件移交至白沙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该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经过多次家访、校访,在了解张某的个人情况、综合各方意见后,该院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这是近年来白沙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一个缩影。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立足点在于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亮点要着重于工作效果。在未检工作中,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该院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麦文忠说。
近年来,该院在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将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受害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积极探索“捕、诉、监、防、护、帮”一体化的模式全面开展未检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创新理念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创新理念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7年,2名未成年人伙同他人2次进入校园、学生宿舍采取言语胁迫、打脸等方式对多名中小学生实施抢劫。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这两名未成年人非在校学生,缺乏学校监管,且家庭管教不严。为了让两名未成年人接受法律教育,真诚悔罪预防其再犯新罪,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我们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特殊保护相并重,对部分犯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 白沙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官黄燕介绍,“检察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职能,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贯穿办案工作始终,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办理未检案件要以案件事实为切入点,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并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帮助他们重回正常轨道。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的指引下,该院一方面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另一方面依法做足做实帮教工作,杜绝不教而罚、不教而宽,是该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理念程序”。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检察官根据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主要为暴力型和侵财型犯罪特点,成立了专门的未检工作机构或专门办案组负责“问题少年”案件,积极探索“捕、诉、监、防、护、帮”一体化的模式全面开展未检工作。黄艳负责办理未检案件已有2年时间,她深有体会地说,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有别于普通犯罪,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帮教挽救实行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一竿子插到底,有利于对未成年人提供协调一致的司法保护。
立足职能
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成为社会有用之人”是白沙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以互动方式与在校生交流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当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时,检察机关如何教育挽救他们?如何防止他们重新犯罪?对此,白沙检察院未检人给出的答案是——“有‘爱’的孩子不会变坏,我们绝不能放弃一个拯救失足少年的机会!”
就读白沙某中学的高三学生徐某涉嫌犯盗窃罪,未检组干警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徐某父母早年离家在外务工,因跟年迈的爷爷一起生活无法有效沟通缺少管教,导致价值观、交友出现偏差,走上犯罪的道路。在审查阶段,干警从讯问时感受到徐某强烈的悔改的决心,主动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考虑到徐某面临高考,因此对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在考验期届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我们每办一个案子,就尽最大努力去挽救一个孩子,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可以说,一份不起诉决定,会改变一个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 白沙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官说。
近年来,白沙检察院把全部心血倾注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上,用浓浓的爱心与柔情,为涉罪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撑起蓝天。数字显示,2015年至2018年,白沙检察院共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对10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诉决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批捕率、起诉率逐步降低,不捕、不诉率稳步提高。
同时,白沙检察院也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利益。
2018年,办理叶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在得知被害未成年人张某某没有得到赔偿,其监护人想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家庭条件困难请不起律师的情况下,检察官帮助张某某获得法律援助,并为此争取到司法救助。
近年来,为了防止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因案返贫致困,出现生活无着、学习难以继续等问题,该院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对因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给予法律援助。
筑牢防线
让未成年人沐浴法治阳光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托执法办案,有效直面帮教的同时积极开展以社会、学校、家庭各层面协作配合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预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请问,被同学欺负时该怎么办?”7月23日上午,该院从事未检工作的检察官在该县中学与学生进行互动。这是该院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权益、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而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也是关怀、教育案外青少年的一项创新。
2018年3月,该院成立由青年干警组成的“法治进校园”巡讲团,通过开展进校园授课巡讲的方式,全面加强校园的基础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养。
为适应学生的听课口味,吸引同学们的注意力,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宣讲团探索和创新授课新形式,如PPT外加展板参观式授课,故事新解式授课等。
2018年来,该院“法治巡讲团”已在院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21次。同时,白沙检察院还坚持落实普法责任制,该院2名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1名检察官受聘为学校禁毒教师,与学校签订“检校共建协议”。
“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是我院持之以恒、有增无减的工作,我院将加大与教育部门、学校沟通配合力度,多渠道推动建立检校合作开展法治教育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白沙检察院检察长胡俊东说。(陈敏宋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