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释法说理,解开申诉人“心结”
近年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党支部部连续四届1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2017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天津市涉法涉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套餐”服务,让息诉罢访成常态
数九寒天。控申部检察官一行三人,来到位于北辰某村的范某的水果摊位前,协助其补齐了申诉案件材料。范某70多岁,靠售卖水果为生,居无定所,日常起居都在小小的水果摊上,且系文盲,日子过得很拮据。晨起,他冒着凛冽的寒风,艰难地整理着货架。
“您是范大爷吗?”看着面前的三位年轻人,范某有些发怔,茫然地点了点头。
“范大爷,我们是检察院的,您提供的申诉材料不全,需要补充,不然就没办法进行案件流转程序了。考虑到您年纪大了,行动不便,我们上门为您服务。”
范某听明白了,不住地说,“没想到,为了我的案子检察官们还亲自跑一趟,我打心眼儿里感激。”
控申部主任苗志介绍说:“服务多走一步,上访少来一次。为了延伸服务触角,我们陆续推出‘一卡、一图、一系统’‘ 两贴一签’‘一站式’预约接访和上门法律服务等多项便民服务‘套餐’,以保证让群众见得上面、说得上话、交得上心。范某接受的就是我们的服务‘套餐’之一。”
对待集体访,市检一分院控告申诉检察部推出了“会诊制度”“部门联合接访机制”系列机制和“四位一体”的维稳方案,及时进行科学疏导,化“聚”为“散”。
2017年10月9日,40余名申诉人聚集到市检一分院信访接待大厅门前。他们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要求该院受理确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申诉案,并扬言如果处理结果无法让他们满意,将在“十九大”期间进京上访。
面对这种极端情况,控申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了解到全部涉案群众达千余人后,通过温情沟通,洞察隐情;快速受理,稳定民心;顺势而为,化整为零等方法积极应对,将大规模集体访隐患有效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7年,控申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87件,同比增长14.6%,做到所有来信来访在控申环节办理、流转和首次答复零超期、零积压,实名信访回复率100%,实现了自建院以来连续22年进京“非正常访”零指标。
严把质量,守住纠正冤假错案关口
2015年10月25日17时许,薛某某在明知周某是未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对周某实施奸淫,后被周某的父亲发现,未能继续实施其强奸行为。转天,薛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法院认为,薛某某以奸淫为目的,明知被害人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薛某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判处薛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判决生效后,周某向市检一分院提出申诉。通过对判决文书的研究和深入实地调查核实,检察官认为该案判决上存在着侵害了被害人依法参与庭审的权利,剥夺了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权利;对薛某某的量刑畸轻和遗漏了薛某某猥亵儿童犯罪事实等三个问题,并于2017年6月13日依法向市一中院提出抗诉。
2017年11月24日,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以原审被告人薛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犯罪嫌疑人从一罪到两罪,刑期从四年三个月到八年;被害人从被剥夺参与庭审权利到获得充满关爱的3万元救助款,控申部在办理周某刑事申诉案过程中,实现了“一案三纠”。
据统计,2014年以来,天津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申诉案件依法抗诉的8例案件中,5例是该部办理的。
释法说理,解开申诉人“心结”
“与申诉人做朋友”是控申部检察官共同的工作理念。2016年 8月的一天,控申部副主任周晓燕的电话响了。“周检察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当奶奶啦,抱上大孙子了!”这是周晓燕经手的一起案件的申诉人打来的电话。她和这名申诉人是通过办案成为朋友的。
李某是蓟州区农民。四年前,因琐事将自己的弟弟打成轻伤,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李某在监狱里不服管教,诉冤诉苦,闹监严重。
接到材料后,周晓燕立即进行审查。她想,“有怨恨,人就会钻牛角尖”。于是,她转天就去了女子监狱。当时,李某头发蓬乱,脸色蜡黄,眼神中透着愤懑、不解与无助。第一次见面,周晓燕虽然没有做通李某的思想工作,但却全面准确地了解了她的诉求。之后,周晓燕调卷、阅卷,仔细研究案情,并针对她的申诉理由、文化水平、精神状态及其心结所在,精心制定了第二次谈话提纲,采取拉家常的方式,以李某能够听得懂的语言,分别就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进行详细讲解。
慢慢地,李某紧皱的眉头舒展了。不久,她自愿撤回申诉。李某说:“在你们这儿,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善,也感受到法律是不会冤枉好人的,是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出去后我一定好好生活。”
出狱后,李某接受周晓燕的建议,积极回归社会,做起了烧烤生意,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现在,生活中遇到什么高兴的事,她一定会给周晓燕打电话,像一家人似的。
分管副检察长王毅钧说:“以申诉人听得懂的语言进行释法说理,帮助他们放下执念,消除对原审的误解,重塑他们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是我们的责任。”
综合救助,共奏社会和谐稳定曲
李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中,家中顶梁柱李某某及大儿子被杀害,小儿子重伤,尚有年迈父母需要赡养。2018年5月16日,控申部检察官深入李某某四川岳池县老家,给他的家人送去8万元司法救助款,并联系当地扶贫办,为他的家人建立扶贫档案,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同时,检察官还与当地妇联沟通,帮李某某的妻子解决就业问题,有效防止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使这个家庭走出了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困境,实现了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多管齐下。
控申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最大亮点在于,发放每一个案件救助金的同时,救助申请人的心灵,打开被害人心结,使其放下恩怨,走出阴影,重树生活信心。
花甲老人刘某因交通肇事脑部两处重伤二级,常年瘫痪在床,未得到任何赔偿,医疗费没有着落,生活陷入困境,家庭成员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检察官高翔到他家中调查时,发现刘某生活不能自理,整天唉声叹气;老伴没了生活来源,几乎断了活下去的念想。用他们的话说,每天就是在“磨日子”“熬日子”。
“要把司法救助作为‘功德事’来看,当作‘自家事’来办。”高翔回院后,立即向领导汇报,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条件,积极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多方协调和争取,最终申请到5万救助款,并亲自交到刘某手中。高翔耐心地鼓励刘某坚强地活下去,尽快好起来;苦口婆心地劝说刘某老伴,放下仇恨,摆脱阴影,健康地生活。同时教育刘某的儿子和儿媳尽孝道,照顾好老人的生活。如今,刘某一家生活上有了转机,快乐又回到了这个家庭。
2017年以来,市检一分院控申部共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例,救助7人,发放救助金28万元,同时坚持跟踪回访,确保救助工作“做到家,做到百姓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