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早7点40分,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辅警巡逻时发现,一摩托车与电动车在十字路口相撞,骑电动车女子受伤,于是立即上前查看现场处理事故。
当辅警请摩托车驾驶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男子拒绝出示证件,还声称上个月交警还扣了他一辆车。辅警告知男子,依法查扣无证车辆是正常执法,并再次要求男子出示证件。
随后,支援民警到达现场,男子欲骑摩托车离开,民警控制车头将其拦截。就在这时,男子突然加速将一位民警撞倒在地,另一名辅警迅速上前对男子进行控制。没想到男子忽然从摩托车座下抽出一把25cm左右的水果刀捅向辅警。
被捅伤的辅警▽
捅伤辅警后该男子弃车逃跑,考虑到男子可能伤及群众,支援警力立即追上夺下手中刀具,将其制服。
随后,该男子被带往附近派出所。两名受伤辅警已被送医,一人手部被割伤,另一人左侧肋骨处被捅伤。
经查,涉事男子田某(山东聊城人),于2007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现于烟台福山某工厂打工。
经查,田某上个月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扣后,又买了一辆无证摩托车再次上路被查获。
目前,田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聂作坤批示:对该辅警大力表彰!对此类敢于挑战法律尊严与权威者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据烟台公安消息:目前,受伤辅警伤情稳定,正在接受治疗。
5月30日上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烟台市公安局的领导专程到医院看望慰问在执勤中因公负伤的两位辅警初德明、林保利,并送去慰问金。两名同志对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表示感谢,表示将不辜负领导战友的关心帮助,争取早日回到工作岗位,为平安烟台建设继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