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区民宗委、区司法厅、区宗教办、区普法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驻寺干部和在编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区在编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3月20日,全区在编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统一开考。
此次考试采取藏汉双语开卷笔试和口试两种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家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为确保考试顺利有序进行,西藏各级统战、民宗、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成立了区市县三级巡考组,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各考点的巡考。自治区巡考组对拉萨市部分考点进行了巡考。
当天,由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委党组书记达娃,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巡视员、区普法办副主任加永仁青,区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云素,拉萨市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阿努次仁带队的区、市两级巡考组分别对甘丹寺、大昭寺、仓姑寺考点进行巡考。
巡考组深入相关寺庙对考试安排、考场秩序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
据了解,全区在编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是西藏自治区“七五”普法启动以来,继全区僧尼晨读宪法活动、全区僧尼法治书法大赛之后的又一次全区性的大型活动。这是西藏自治区首次开展的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试覆盖面达到100%。此次考试由区党委统战部、区民宗委、区司法厅、区宗教办、区普法办联合举办,是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同志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目的是通过以考促学,进一步提升广大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牢固树立“国法高于教规,守法先于守戒”的观念,能够积极主动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好的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争当爱国守法好僧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