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淑俐为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淑俐
王淑俐简历
王淑俐,女,汉族,1963年2月生,辽宁建平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专业。
1982.09——1984.08 辽宁政法干部学校学习
1984.08——1985.08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见习书记员
1985.08——1987.03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
1987.03——1993.07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其间: 1989.09--1992.06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3.07——1995.02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助审员(副科级)
1995.02——2000.03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助审员(正科级)
2000.03——2010.01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
2010.01——2012.03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
2012.03——2012.09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庭长
2012.09——2014.05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一庭庭长
2014.05——2017.11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2017.11——2018.01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8.01——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