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检察院
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西藏林芝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年来,全市共受理侦查机关(部门)提请(报请)逮捕案件115件187人,经依法审查后,批准逮捕94件150人。注重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依法处理申诉案件10件、控告举报2件,接待来访群众11件17人。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的强烈期盼,坚决查办腐败案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9件,经法院作出有罪判决4件4人。通过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企业、机关、社区、学校、乡村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52次,受教育人数达5600余人。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年来,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0件,公安机关立案3件6人,批捕并作出有罪判决2件5人,直接移送起诉2件5人;纠正漏捕5人,纠正后起诉5人。
按照“分市院有特色、基层院有典型”的总体要求,积极创建“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品牌工作,各县(区)院紧紧围绕市院品牌工作,积极创建自身品牌,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打造林芝检察工作亮丽名片。
林芝市检察院民事行政部门认真履行民事行政监督检察职能,依法提请抗诉2件。紧抓公益诉讼全面推行的契机,对全市国土、环保、林业、食药、水利等行政执法情况开展摸排,初步查阅行政执法信息数据886条;林业检察处与市林业局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林芝市检察机关林芝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若干意见》。
在基层检察院中,巴宜区检察院开启首批林业检察联络员招聘仪式暨涉林法律讲座,向46名林业检察联络员颁发了聘任书,并进行了专项法治培训。工布江达、米林、察隅、朗县等地已建成约886亩的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督促涉案单位、人员补植复绿,恢复生态植被,补栽苗木共计8800余棵,确保了司法权威及生态保护实效。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林芝市检察院明确了各业务条线检察官的具体职权。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两级院检察官权限配置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配合做好机构、编制、人员、案件清查等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