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拉萨市检察院2017年工作亮点综述
2017年,拉萨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全面建设完成检察指挥调度系统、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两级检察院互联互通。开创“互联网+检察”公开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967件,公开率达到95%以上……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恪守初心、牢记使命、埋头实干,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谱写了拉萨检察事业新的篇章。
2017年,全市检察院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各类案件433件551人,同比分别上升8.3%、9.9%,提起公诉513件625人(含积案和直诉案件),同比分别上升8.7%、7.4%。为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力度,畅通“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34件,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323人次,检察长接待群众76人次,协助联合接访中心办理案件132件,全部妥善化解到位。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深化职务犯罪精准预防
坚决惩治影响经济发展犯罪,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件46人,成功办理了全区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电信诈骗案等新型犯罪案件。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受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2821件,涉及单位2832家,个人3200人,有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深化“检企合作”,与中国石油西藏销售非油品分公司举行“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挂牌仪式,签订《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优化了营商环境,构建了既亲又清的检企互动关系。
发挥纪法衔接合力作用,持续查办大案要案,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0件20人。其中,查办涉案100万元以上7件7人,有罪判决率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医药、扶贫、民生等领域职务犯罪14件14人,占立案数70%,将“围猎”干部、性质恶劣的8名行贿犯罪嫌疑人列入黑名单。
另悉,拉萨市检察院围绕林拉公路二期工程、那拉公路一期工程、柳梧新区水厂等重点投资项目,开展专项预防26次,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发生。深化“订单式”预防,为国家电力投资西藏分公司、中国石油拉萨分公司、拉萨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开展专题讲座12次,受教育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持续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认真撰写年度预防报告、调查报告、案件评析10余份,拉紧拒腐防变红线,得到了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白玛旺堆的批示肯定。
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拉萨建设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案5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罪漏诉5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33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4份。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042件,建议调整减刑幅度113人,取消5人。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在押人员检察台帐》320份。开展监管场所巡回检查213次,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264人次;坚持约见检察官制度,受理举报申诉12人次,帮助返还财物2万余元。继续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专项检查活动,清理4件4人,建议收监3件3人,其中一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例。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0件,同比增长17.6%,提请抗诉4件,成功获得改判3件(1件正在审查)。全力配合拉萨市党委、政府环保迎检专项工作,协助办理督查案件400余件。
打造“智慧检察”“阳光检察”,提升司法公信力
开展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口头提醒承办人防止超期办案20次,确保了办案安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1125件,及时纠正办案瑕疵。逐步完善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电子检务工程,设计规范统一的办案流程和节点控制,随时做好与全市大平台无缝对接。
推进“一院一品”信息化建设,全面建设完成检察指挥调度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两级检察院互联互通,主要业务全覆盖、数据资源全共享的信息化升级版。
开创“互联网+检察”工作新局面,公开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967件,公开率达到95%以上;“两微一端”发布信息3881条,阅读量10万余次,点赞8000余次。巩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成果,联合市司法局举办初任人民监督员专题培训班,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8件,有力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