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为保护白天鹅立法
出台地方法规保护白天鹅,在全国尚属首例
伴随首批越冬白天鹅飞抵三门峡天鹅湖城市湿地公园,《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下称《保护条例》)1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市自2015年取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保护白天鹅及其栖息地的条例。出台地方法规保护白天鹅,在全国尚属首例。
《保护条例》于2017年8月10日由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9月29日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保护条例》不但对白天鹅的保护、白天鹅栖息地保护区划定作了明确规定,而且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水利、河务、农业畜牧、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旅游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工作也作了要求。
《保护条例》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白天鹅的积极性,确定每年11月22日为保护白天鹅宣传日。《保护条例》禁止非法圈养、猎捕、杀害白天鹅;禁止非法收购、出售、利用白天鹅及其制品,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改善三门峡市城市生态环境,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提升三门峡市的美誉度、知名度和城市品位,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和谐三门峡,带动该市文化、旅游及服务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门峡市作为白天鹅重要的越冬栖息地之一,2010年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命名为“中国大天鹅之乡”,有“天鹅之城”的美称。(特约记者马建刚马国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