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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海南家事审判改革:以“和”解是非巧断家务事

2017-10-22 20:30  来源: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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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敏 麦文耀

  “虽然你们离婚了,但是不能因此变成仇人,因为你们还有孩子……”9月5日,洋浦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廖长荣在家事审判观摩庭上就孩子的探望问题,反复叮嘱双方要以和为贵。这是洋浦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正式成立以来的第一件案件。


法院圆桌庭审现场充满温情

  去年6月1日,我省启动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试点法院包括最高法院确定的三亚市城郊法院、儋州市法院、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文昌市法院,以及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增加的省一中院和陵水法院,共6家试点法院。

  一年多来,试点法院在试点路上探索出了一套家事审判的模式,努力打造人性化家事审判方式,取得可喜成绩。截至今年5月31日,试点法院收案2416件,结案2267件,其中调解(撤诉)1588件,调撤率70.05%,同比提高5.95个百分点。省一中院调撤率同比提高14.36个百分点,陵水法院调撤率达89.51%。

  构建调解新格局

  “你没有用!一点主见没有,连自己的女儿都不救,你算个什么男人?”

  “什么叫我不救?是你同意把女儿带回家治疗的。”

  因夫妻俩在女儿住院治疗问题上存在分歧,导致女儿不幸因病去世,小王陷入悲痛,一怒之下将丈夫小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儿子归女方抚养。9月5日,在洋浦法院家事审判观摩庭上,夫妻俩一见面便剑拔弩张,双方各执一词,导致庭审现场气氛陷入尴尬。

  考虑到两人刚受丧女之痛,针对此案的特殊性,法官廖长荣在审理准备阶段仔细研究案卷材料,积极主动与小王、小唐沟通,充分了解双方的意愿和要求。在庭审环节,以圆桌会议的形式进行,拉近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在多次沟通和劝说后,双方就儿子抚养和探望方式达成协议,成功调解该案。

  据介绍,洋浦法院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坚持沟通和调解为核心,建立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社会稳定,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圆桌凸显家庭氛围

  家事纠纷具有亲情与矛盾共存这一鲜明的特点,家事审判也应根据此特点创出鲜明的特色。基于这种认识,文昌市法院家事审判庭改变了审判席高高在上的传统布置,专门成立的家事少年审判庭,原、被告席不再是相对而立,而是整体设置于一张圆桌上。

  三亚市城郊法院家事审判庭首先把审判庭定位为“客厅家居型”,法官与原被告同坐一张圆桌前,桌子上也不再摆放原告、被告的名牌,而是换上带有身份关系的称呼,例如丈夫、妻子等名牌,凸显家庭和谐平等的氛围,有利于促成和解。

  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纠缠多年的离婚纠纷案时,为了把握夫妻感情的真实现状、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及两个孩子抚养权分配利弊情况,同时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庭,并邀请双方父母到场召开“家庭会”。男方的父母感叹地说审判员采取劝、说、批、教的方式教育了大家,使原被告双方吸取了第一次婚姻失败的教训,对今后的路如何走有了方向。整个庭审充满温情又不缺乏威严,高效有序。

  借助社会关爱处理纠纷

  “我就是要和他离婚,谁说也不行!”今年1月,当文昌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上门找原告李某时,她撂下狠话,将门重重关上。

  李某与张某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让李某无法忍受,决心起诉离婚。法官联系李某了解情况做工作,但李某拒绝调解。

  针对李某的情况,法官启动联动机制,邀请特邀调解员、妇联、当地村委会共同参与调解,妇联干部、村干部多次上门做李某的思想工作,特邀调解员多番调解,最后李某打开心结,点头答应和好。

  文昌法院、 儋州法院等主动与妇联、残联、民政、司法行政等单位建立密切联系,借助社会关爱处理家事纠纷。

  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说,试点工作成效突出,将结合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队伍,把具有一定社会阅历、心理学知识和热爱家事审判的同志放到家事审判工作岗位,加强对法官和辅助人员专业培训,并通过引入社工和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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