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政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二届基层治理法治论坛”在沪举行。二十多位专家、学者、实践部门围绕“基层治理民主协商机制及运作模式”及“基层治理参与主体角色定位与协作机制”等主题展开深入探讨。专家建议,建立基层治理权责清单,形成法治化治理思维。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唐亚林十分关注“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他在发言中认为,目前的城市社会治理,已经由原来的“摊大饼”模式,发展至以补短板为重点的精细化治理模式。“这种补短板的模式,我认为其实就是五种秩序的建构。”唐亚林表示,分别是空间秩序、环境秩序、交通秩序、安全秩序和服务秩序。
“目前我们这种补短板的治理模式,我概括为销账式的管理。”唐亚林表示,就是针对“短板”制定时间和任务的节点,进行逐步销账,问题解决以后,从制度上、机制上,再进行固化,最后达到治理效果。在这个补短板过程中,形成了一个新的基层治理法治思维:权责清单的法治化。“权责清单也倒逼我们基层治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养成。”唐亚林建议,依法来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法律的权威灌注到界定和推进权力清单的治理的过程中。“另一方面,还要保障清单的权威性,通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反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社会基层治理中,居委会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但完成任务型的居委会角色,已经不能适应社区治理的要求。”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建平在专题发言中表示,在如今的社会治理格局中,自上而下的居委会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真正需求,长期动员式的社区工作也削减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王建平认为,居委会应该发挥其主动性,展现社区服务的内涵,真正解决居民需要解决的问题。(胡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