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0日召开的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下简称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贵州省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力度大效果好,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2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62件,其中2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监督案件,办理的非法经营疫苗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挂牌督办案件。
据介绍,2015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后,贵州省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将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省政府开展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和环保“六个一律”两把“利剑”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监督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到2016年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27件458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396件425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31件3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62件825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724件777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38件48人。
三穗县检察院在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发现林业部门对涉嫌滥伐林木犯罪的舒某和存在以罚代刑的情况,该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跟踪监督。犯罪嫌疑人舒祖和被抓获归案后,三穗县检察院在对该案审查逮捕中,又发现舒祖和曾指使杨某忠、张某勇为其“背名顶过”承担一定滥伐林木数量,张某勇、杨某忠“背名顶过”的行为涉嫌犯罪,于是该院将这一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后检察机关对舒某和、张某勇、杨某忠提起公诉,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前不久,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案件评选结果揭晓,最高检共评选出优秀监督案件10件,该案榜上有名。
据悉,贵州省检察机关在通过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的同时,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共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1件18人,已立案9件11人。
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问题严重的领域、区域,紧盯污染环境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重点加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土壤、食品药品等领域的监督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杨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