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至11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天审理了全疆迄今最大一起贩卖毒品案,这起特大贩毒案缴获冰毒数量达33.14公斤,文某等8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受审,这还是一起有组织的跨地区贩卖毒品案件。
庭审期间,除了在整个贩毒中看管仓库的被告人曹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外,其他被告人均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答非所问,互相推诿,审理的各个环节推进得非常困难。主审法官介绍,该案中虽有被告人当庭拒绝承认贩卖毒品的事实,但是公安和检察院已收集了非常扎实的证据,即使被告人拒绝认罪,根据现有的证据,法院在审理之后,也会以零口供的方式,给被告人相应刑罚。
经过三天审理后,法庭将择期宣判。(记者 饶俊华通讯员 胡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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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勾结织成毒品贩卖网
乌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指控称,2015年7月12日,警方在水磨沟区新兴街泰棕小区内一银色奇瑞车上,查获刘某向他人贩卖的外用商品包装袋内用自封袋包装的三大包白色晶体,经鉴定,查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净重498.8克。
同年7月中旬,文某、陈某安排曹某前来乌市看管毒品库房并开始贩卖毒品,同时安排周某配合曹某在本市租赁用于存放毒品的库房,收取转移毒资。2015年7月30日,在黄某(另案处理)租住的南湖明珠小区屋内,文某等6人商谈确定毒品销售的具体价格,文某、张某安排曹某与毒品销售下线刘某、黄某建立长期联系。文某和陈某在四川组织毒品货源陆续运到乌市,此后,曹某多次给刘某、张某某贩卖毒品。
2015年12月中旬,曹某向陈某反映其中一批毒品出现成色等问题,陈某遂安排李某来到乌市处理,同时监督曹某,收取转移毒资。随后,李某、曹某和周某购买了工业酒精和各种工具,对出问题的毒品进行改良,后曹某给李某49万毒资,李某存入个人银行卡中,之后在成都取现45万元,将其中40万元现金当面交给了陈某。
去年3月3日,张某、文某、刘某和张某某在西北路一家饭馆见面,其间四人商定将张某的皇冠车过户给文某,文某以3公斤冰毒抵买该车。当晚,曹某将3公斤冰毒交给张某某,张某某和刘某将这3公斤冰毒毒品贩卖后,贩卖所得的29万元转账给了张某。
去年3月17日,警方在沙区一小区房间内,当场将贩卖毒品的张某某抓获,当场缴获其贩卖的透明自封袋包装的晶体1袋、自封袋包装的红色药片5袋;在楼下的灰色CC轿车上抓获同案刘某和曹某。当晚,警方在曹某租住的住房搜出16万余元现金、电子秤1台及自封袋包装的晶体2袋。在周某租住的住房内搜出十余袋自封袋包装的红色药片、晶体以及塑料薄膜封口机等物。
去年3月19日,警方从刘某、张某某停放在一小区路边的捷达车后备厢和二人藏匿在三工村一自建房内搜出6袋晶体、97袋红色药片。
同年8月15日,警方在四川省金堂县将陈某和文某、李某抓获。次日,在成都市将周某抓获。至此,涉案8人全部落网。
经鉴定,查获的上述所有自封袋包装的晶体、药片,均查出冰毒成分。其中文某、陈某、曹某、李某、周某贩卖冰毒19934.2克;张某、张某某贩卖冰毒6354.3克;刘某贩卖冰毒6853.1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