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强化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科技强区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王丽英介绍到,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34件,审结426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00件,审结394件。包括专利案件49件、商标案件187件、著作权案件201件、特许经营合同案件12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9件、其他案件32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4 件,审结32件。同时,随着我区科技创新水平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日益增多,已涵盖权属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类型。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也越来越广,不仅包括与大众息息相关的技术,还涉及到生物、制药等相对“高精尖”的技术领域。
据介绍,面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情况、新特点,全区法院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更好地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实践,完成各项审判任务。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司法建议,促进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有效避免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同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运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主动接受监督,提高知识产权司法透明度。积极主动落实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等“阳光司法”措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权。增强司法公开的力度和广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企业代表旁听案件的庭审,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舆论环境。(袁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