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阳光调解”是最先由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出的一种全新的人民调解模式,这种形式新颖的调解模式,很快就成功调处了一大批涉及民生的老、大、难案件,且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鉴于这种调解模式更公开、更公正、更透明且更具说服力,调解成功率高,参与面广、普法宣传效果好,故称为“阳光调解”。
一、“陇南阳光调解”的起源
随着陇南市政治、经济、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社会结构发生一系列变化,由利益关系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一些新出现的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所产生的矛盾相互交织叠加,对陇南市维稳工作造成了巨大压力。
面对这种局面,首先由徽县县委和县委政法委紧紧围绕“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提出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做为基层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并按照“以大调解确保大稳定,以大稳定促进大和谐,以大和谐带动大发展”的思路,从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入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给予重点倾斜,为实施“陇南阳光调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1年4月,徽县县委政法委领导和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在听取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汇报后,一致认为人民调解对于维护全县稳定意义重大,只能重视和加强,不能忽视和削弱。在徽县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徽县县司法局经过征求意见、走访调研、讨论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提出了新的人民调解机制—“阳光调解”。之后,“阳光调解”这种公开、透明且调节成功率极高的矛盾纠纷调节模式便被其他各县区不断学习和借鉴。到目前,“陇南阳光调解”已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模式和机制。
二、“陇南阳光调解”具体操作方法
“陇南阳光调解”指是由一名首席调解员主持,邀请当地乡(镇)、村、社一些德高望重、办事公正、说话有威信、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部、退休法官、检察官,长者担任调解员,村、社干部和双方当事人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旁听,让大家评议,群众参与调解并跟踪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调解员耐心细致讲解法律法规,推心置腹与当事人说事拉理,摆事实,讲道理,打开当事人心结、促进双方当事人心灵沟通、用身边的事,教育周围的人,最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达到案结事了的一种新的调解模式。
“陇南阳光调解”全程坚持调解过程透明、公开,坚持调解人员主持,坚持村民或村民代表监督,坚持相关群众参评,坚持调解结果公开、公正、公平,坚持现场以案释法,防止了矛盾激化,并通过群众参与调解,起到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三、“陇南阳光调解”模式的推行现状
“陇南阳光调解”模式自2011年6月份开始最先在徽县推行。近6年中,仅徽县组织各级调解员参加“阳光调解”现场观摩学习大会达32次,以现场观摩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批在当地群众中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为“陇南阳光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了良好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由于该模式形式新颖,效果明显,能达到节约诉讼成本,消除当事人在法院打官司“告人一状,十年不忘”的顾虑,简单高效,能达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目的。因此,该调解模式的推行,很快受到了其他县区广大群众的欢迎。
在徽县矛盾纠纷集中化解百日行动中,该模式已经被全县的275个调委会在实际调解工作中推广应用。在每一个“阳光调解”现场,群众参与调解并跟踪监督,都全面彰显了人民调解依法、据实、公平、民主、慎密的调解风格。
到目前,其他县区各调委会都已借鉴和推行这种调解模式,并成功调处了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疑难案”。(其中涉及金额最大的是徽县嘉陵镇上滩村村民严某矿山务工意外造成人身伤害纠纷,赔偿金额达199.6万元),为“陇南阳光调解”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逐步完善了“陇南阳光调解”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实施“陇南阳光调解”的重大意义
自推行“阳光调解”模式至2016年6月以来,仅徽县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127件,其中开展“阳光调解”1861(场)次,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653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836件;防止民转刑案件76件涉及群众41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4件392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64件427人次。全县共聘请“阳光”调解员1456人,遍布全县各村组、企业、行业,他们与其他人民调解员一道及时发现矛盾、报告信息、化解纠纷。
陇南市的维稳工作在“阳光调解”工程的带动下正在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维稳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主动创稳转变;由注重“事后控制”的静态维稳向注重“源头治理”的动态维稳转变;由“管控打压”为主的刚性维稳向“服务管理”为主的韧性维稳转变;由“扬汤止沸”的运动式维稳向“釜底抽薪”的制度性维稳转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6年上半年,“陇南阳光调解”被中央综治办和省综治办确定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创新项目,为甘肃省唯一国家级试点。目前,在市县的共同努力下,“5×5”的工作方案已获中央综治办批复。这一项目有望为全省全国创造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