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知道网购可以电子支付,可没想到履行金钱义务也可以转账!”日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争议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租赁期未满时,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押金及供暖费。由于屋内物品有部分损坏,双方产生较大矛盾,且有报警记录。经审判员精准拿捏平衡点,反复调解劝说,最终调解成功。考虑到数额不多,经法官引导,双方当庭通过支付宝转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直接解决了案件执行问题。
据了解,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已多次尝试引导当事人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当庭履行金钱义务。这是司法便民、利民的又一新举措,为快速解决民事纠纷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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