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这么快,我们就领到了钱,感谢你们为我们讨回工资!”王某某等12人拿着60万元工资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5年5月,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将庆阳市合水县店子作业区庄三联合站土建工程承包给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王某某等12名农民工经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雇佣在合水县店子作业区庄三联合站土建工程中务工。工程结束后,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拖欠12人工资60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2017年1月5日,12人分别向合水县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受理该案的店子人民法庭第一时间与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称拖欠12位农民工工资属实,但无钱给付。法庭又及时联系工程的发包方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负责人,了解到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还有60万元工程尾款未向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支付。便及时主持调解,经过多次与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在拖欠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先行给付王某某等12人的工资60万元。
2月15日,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在合水县法院的执行中按期履行了全部款项。2月17日,全部兑现到位。(刘杰 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