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工商联召开座谈会
依法保护企业产权 促进广西经济发展
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座谈会。会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充分肯定了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民营企业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促进广西经济发展。
会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工商联有关领导介绍了广西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方面的情况,自治区检察院领导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情况,并就加强沟通协作、共同防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等进行了座谈交流。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工商联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磨长英表示,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主动上门倾听民营企业心声,搭建沟通平台,优化服务措施,提供法治保障,让民营企业倍感温暖和振奋。希望检察机关和自治区政协有关部门、自治区工商联共同成立协调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交流信息和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分析涉及服务民营企业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中遇到的问题,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
崔智友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明确产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加强对产权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然人的财产权,为保护企业和个人合法产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依法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加强对侵害民营企业产权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提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司法能力。加强与全区各级工商联、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科技成果产权法律政策的研究,加强与全区各级工商联、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专项预防调查,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联合调研等机制,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方式保护产权的水平。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树立谦抑理念,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树立审慎理念,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树立善意理念,最大限度减小因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廖崇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