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河南省食药监局、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自3月起,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食药监部门、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注重齐抓共管,对监督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和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