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确保河北省政法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工作作风。日前,河北省委政法委按照《2017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河北省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政法机关作风整顿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突出问题导向,要求河北省各级政法机关以上率下,最大限度调动政法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等河北省重点工作,将作风整顿成果转化为强大动力,推动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意见要求,在此次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中,河北省政法机关要着重解决政治敏感性不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政策落实不坚决、不彻底;过多依靠大事牵动和末端处理,固本强基和源头治理做得不够;改革创新意识不强;脱离基层、脱离群众,服务基层主动性不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不强,担当精神不足,消极作为甚至不作为等问题。
整顿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践行“四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学习计划,对“四个意识”分专题集中开展学习讨论。充分利用本地本部门资源,对广大政法干部进行政治培训。着力查找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深入整改,接受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通报和讲评。
意见明确,树立争先意识,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对标先进省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深化推进涉及政法机关的司法体制等改革任务。盯紧既定目标,按照中央和河北省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抓好目标分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政法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确定具体明确的目标要求,各地各部门都要拿出至少一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有位次的工作。对接中央政法单位,积极介绍河北省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亮点工作和新鲜经验做法,提高河北政法工作影响力。倾力完成重大政治任务,确保万无一失。
意见强调,立足政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河北省政法机关要深入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通过细化完善营商环境服务举措,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保持对各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和内幕交易等给市场主体造成危害的犯罪行为,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高度关注企业破产中的维稳问题,全面深化京津冀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等措施,强化政法机关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中的法治引领支撑作用,最大限度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意见确定,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问责机制,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发现问题苗头及早提醒纠正,发现问题及时问责。
意见还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在整顿过程中,加强组织推动,强化责任落实,搞好统筹结合,营造浓厚氛围。形成上下贯通、上率下行,三级联动、上下协调,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合理安排、一体推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