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岁末年初,喜报传来——继三年前摘得“2011—2013年度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再次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4—2016年度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2013年全疆文明单位“零基启动”后,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的指导帮助下,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引领下,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组织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推进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为建设团结和谐的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三年来,政法委先后获得中央和自治区多项表彰奖励:维稳工作连续三年受到中央维稳办表彰奖励;2015年3月被乌鲁木齐市授予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该委信访处2015年5月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处室;连续三年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取得优秀等次;在2016年参加庆祝建党95周年歌咏比赛中获得三等奖;连续三年在普法考试中取得优秀等次;“访惠聚”工作被评为自治区五个100“访惠聚”之星。该委研究室马杰同志在维稳工作中荣立二等功;郭红等13名同志荣立三等功;彭鹏同志被选树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仵小平同志被中宣部、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普法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艾园祥同志被评为区直机关优秀党员;古力?哈力克同志被评为自治区“访惠聚”工作先进个人;田煜、吴建平同志被评为自治区扫黄打非先进个人。此外,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在创建新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活动中榜上有名,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双丰收。
据了解,“文明单位”称号是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种荣誉称号中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干部纷纷表示,将以此为激励,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