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省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河北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91.40万件,同比上升30.11%,审执结94.64万件,同比上升29.50%。其中,河北省法院新收案件1.17万件,审执结1.19万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河北建设。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15万件,同比上升8.39%,对5.52万名刑事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案件9385件,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84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696件,圆满完成魏鹏远受贿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审判任务。严惩金融犯罪,审理“黄金佳”案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1149件。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审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46件。严格遵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不能认定犯罪的21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审结3.18万件,对54名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经济强省建设。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4.33万件,同比上升29.22%。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立防范金融风险企业破产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全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共审结破产类案件165件。依法规范金融秩序,审结一审金融类案件7.41万件。严格划清合法借贷与非法集资行为界限,强化借贷利率司法管控,审结一审民间借贷类案件6.88万件。积极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827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优质司法环境。妥善审理涉外商事案件176件。
积极对接京津,服务协同发展战略。依法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妥善审理市政建设、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引发的纠纷案件9969件。
加强环境司法保护,推进美丽河北建设。共审结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1384件,同比上升64.96%。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庭18个、专门合议庭40个,专门审判人员达230余人。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审理,被最高法院作为经验推广。开启环境公益诉讼新篇章,依法受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提起的3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审结传统民事案件25.67万件,同比上升19.01%。依法保护民生权益,共审结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拆迁补偿、消费者权益保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91万件。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注重修复家庭关系,共审结家事案件10.51万件。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减轻群众诉累。加强“三农”案件审理,审结各类涉农案件2.91万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和执行涉军案件367件。加强司法救助,全年减免缓诉讼费1.72亿元,发放救助资金4456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司法救济。
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河北建设。共审结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申请信息公开等一审行政案件9197件,同比上升9.31%。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年出庭2024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渐成常态。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确认国家赔偿案件56件,决定赔偿金额1068万元。
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充分发挥二审监督、再审纠错的功能,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1.65万件,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1011件。
员额制改革全面到位。坚持择优遴选,严格考核,河北全省法院仅用2个月时间,完成首批法官入额工作,共有5719名法官纳入员额管理,占具有法律职务人员的59.4%,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8%。符合法院特点的薪酬制度已基本建立,司法改革的整体进度跨入全国法院第一梯队。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省法院及时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意见,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团队,赋予入额法官更多的决定权,明确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办案法官责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被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要坚决退出员额。
执行改革全面发力。着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39次,公布失信黑名单23896人次,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327件,司法拘留4386人次。着力强化主动执行理念,全年共执结案件22.30万件,同比增加近10万件,结案率达84.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长期未执结案件同比下降35.7%,河北全省执行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人民法庭改革全面落地。大力推广“互联网+诉非衔接”人民法庭工作新机制,自主研发了“人民法庭专用办公办案系统”和“诉非衔接平台系统”,在全省2009个法庭统一安装使用。全省法院全年诉前调解和指导调解案件6.67万件,司法确认3110件,提供法律咨询21.97万人次,使偏远地区当事人也可享受到与法院本部同质化服务。
立案信访改革全面创新。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立案难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升级诉讼服务,全省诉讼服务大厅覆盖率达100%,诉讼服务网开通率89.6%,50家法院已开通手机APP诉讼服务,设立12368热线308条,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不断完善。
信息化建设全面升级。不断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减刑假释案件和司法拍卖等六大信息化公开平台,共公开审判流程信息86.65万条、裁判文书48.78万件、执行流程信息20.96万条,当事人到处托关系打听案件进展的现象大为减少。自主研发便携式数字法庭,与移动办案平台相融合,实现全地域无线数据加密传输,2016年3月29日,海南高院借助省法院设备和平台,成功将三沙永兴岛的庭审实况传给最高法院,彰显国家主权,服务国家海洋战略,推动全国法院司法视频数据实现全覆盖,得到最高法院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