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已逐步引导到依法维权的渠道。在老百姓大量增加“打官司”的同时,涉法涉诉信访也呈现了多发、高发的态势。从今年9月份开始,江西省鹰潭市级政法单位和市律师协会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在鹰潭市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大力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适合鹰潭市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工作机制,为群众搭建了一个公益的咨询和代理申诉平台,联手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牵涉面广、组织难度大,需要各方面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鹰潭市的主要做法是确保“三个到位”:
保障到位,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为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关保障就显得尤其重要。一是硬件保障。目前,鹰潭市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均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了专门的律师接访室或接访窗口,方便律师开展工作;为律师配备了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提供电子卷宗、网上阅卷、在线交流等,为律师提供咨询便利,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经费保障。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信访人委托代理信访申诉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着重公益服务。市级政法单位为保障机制的顺利运转,充分考虑到律师工作的实际,均设立了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规定给予律师合理的补助和相应的激励。三是人员保障。为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市律师协会从全市律师队伍中精挑细选出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较高的政治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专职优秀律师33名,组建成律师库,以供政法单位和信访当事人挑选。
制度到位,明确规范工作流程。本着“机制完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相继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
一是规范值班制度。市级各政法单位分别与市属律师事务所协商,每周确定具体的时间,按时指派律师值班服务。如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周三为“院长接访日”,同时也是“律师接待日”,由值班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律师工作室坐班接待信访人员;
二是规范台账资料。律师接待信访人员要履行登记手续,认真填写《法律咨询登记表》,详细记录信访人员的基本情况、信访事由和答复意见及处理办法,并建档备查;
三是规范现场处置。律师在接待现场要认真听取信访人的陈述,全面了解情况,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认真解答、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于需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案件,律师正确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对信访人员反映的重大涉法问题或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涉法信访案件的,律师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对不属于法律咨询范围的信访事项,律师当场向信访人员说明情况,并作出明确的答复,告知信访人员到有关部门请求处理。
实施到位,推行有效的工作模式。科学有效、运转协调的运行模式,是促进工作长效发展的关键所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试行了以下三种工作模式:
一是坐班值守,参与接待。全市各政法部门在信访接待场所设立了“律师接访室”,让律师在现场帮助信访人解疑释惑,疏导情绪,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此项工作以来,市级政法部门律师值班参与接待信访人员16次,接待来访人数52名,办理案件25起;
二是公开评议,主动释法。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公开评议信访人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通过由律师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向信访人释明情况。如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夏某某刑事申诉案,因夏某某一直不服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长期到市人民检察院上访,要求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在对夏某某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其抗诉理由不能成立,多次约谈后夏某某仍然反复上访。市人民检察院即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预防,在律师库中选取了两名律师参与公开答复活动,劝其服判息诉,获得良好效果;
三是代理案件,申请救助。信访人要求对案件进行申诉代理的,由信访人在律师库中自行选取专业律师,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接待。律师通过向信访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认为信访人申诉有理的,积极为其代理申诉;认为申诉无理的,耐心做好法律释明和服判息诉工作;在接访过程中,发现信访人符合救助条件且生活困难的,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对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后仍有困难或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也可以帮助信访人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解决信访难题的新尝试,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局面。(鹰潭市委政法委 桂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