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省嘉峪关市公安局针对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难问题,实施“公安负责监管、医院负责救治、政府负责保障”工作机制,依托新建成的嘉峪关市公共卫生救助中心(特殊病区),对病残吸毒人员实行全天候收治,切实保障了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医疗权利,提高了戒毒工作效率。
由于受场所、医疗水平、经费保障等因素制约,一些患有严重疾病及故意吞食异物、自残的吸毒人员或犯罪嫌疑人无法收拘或执行强戒。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嘉峪关市公安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提出对病残涉毒人员实行“集中救治、统一管理”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病残吸毒人员强制医疗体制改革。在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同时,嘉峪关市公安局提出了“公安医疗合作”模式,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嘉峪关市公安局与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了《特殊病区用房合作协议》,投资117万元改造完成了600平方米的特殊病区,设立病床32张,配备公安民警6名、警务辅助人员16名,医院配备6名医生和10名护理人员。特殊病区的开辟,实现了对符合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收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随到随收,有效缩短了收押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确保特殊病区有序、规范运行,嘉峪关市公安局联合市禁毒办起草了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方案明确了公共卫生救助中心(特殊病区)建设的工作目标、运行原则、保障机制、工作措施、部门职责。截至目前,特殊病区已收治各类病残吸毒人员32人次,治愈康复转公安监所11人次,转社区戒毒2人次,监所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