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海南省昌江县人民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推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司法业务的同促进共提高,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对法院工作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实现了抓党建日常工作标准规范、带队建形式新颖举措有力、促审判能动司法创新有为的大好格局,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审结率高、调撤率高、执结率高、执结标的到位率高、息诉罢访率高;上诉率低、二审发回改判率低;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无违法审判、无集体信访事件的“五高两低四无”的良好态势,于2016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将党建工作深化到队伍建设中去,打造人民信赖的法院队伍。一是以班子建设为龙头,发挥表率带头作用。院党总支坚持带头讲党性、讲学习、讲业务,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班子成员相互谈心等举措,带头讲党性,带头讲学习,带头讲业务。近年来,先后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余次,为干警专题讲座20次,院领导参与庭审、疑难案件研判、重大矛盾化解等450多次,分管院领导审理案件520多件,形成了思想上合心、言论上合拍、工作上合力的团结班子。2011年7月,院党总支被海南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二是以支部建设为躯干,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红旗亮在岗上”要求,在庭上建立4个党支部,设立行政事务、政工监察、刑事审判庭等8个党小组,逐步完善了党员学习室、党员活动室和荣誉室等党支部活动阵地,健全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创新乌烈法庭双重管理模式,实现审判职能和当地乡镇党委中心工作有机接轨,更加便利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大局。2015年,乌烈人民法庭被评为“海南省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16年4月,院第二党支部被县机关工委推荐为示范支部。三是以党员教育为细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抓思想政治学习和提升司法能力为关键,以“三会一课”、业务培训和审判理论调研为载体,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法官队伍。先后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80次,每年定期举办重温入党誓词和法官誓词、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新风气,彰显正能量。该院先后涌现了一批政治标兵、业务标兵和廉政标兵,多名党员被授予“海南省优秀法官”、海南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多名法官撰写的调研文章荣获“全国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等国家级和省级奖项。
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去,创造人民公认的审判业绩。一是以审判执行作为党建工作的“主战场”。通过案件质效,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审结率高、调撤率高、执结率高、执结标的到位率高、息诉罢访率高;上诉率低、二审发回改判率低、申诉和申请再审率低;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无违法审判、无集体信访事件的“五高三低四无”的良好态势。2011年至2016年5月,共受理各类案件7348件,审执结6655件,诉讼案件结案率94.40%,调撤率83.23%,执结率88.54%,执结标的到位率75.71%,息诉罢访率100%,发回重审率0.52%,改判率1.23 %。二是以化解矛盾作为党建工作的“试金石”。通过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搭建了法庭、村委会、司法所、镇政府“四位一体”调解网络,及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如乌烈法庭党支部利用“双重管理”模式的优势,主动与当地乡镇党委沟通,及时介入矛盾纠纷。2011年以来,化解纠纷610余件,指导人民调解成功调处案件1950余件。在周边乡镇村庄设立5个便民联络站,安排联络人员100多名,立案审理案件70余件。三是以服务大局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院党总支注重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上,开创了“党建+服务大局”新局面。对涉及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征地、昌江核电工程、棋子湾开发建设等省县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案件,院领导亲自包案,党员法官主动担案,为县委中心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司法保障。2011年以来,共协调化解涉及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纠纷65起,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将党建工作细化到司法为民中去,践行人民满意的司法举措。一是便民司法解民忧。积极推行田间法庭、假日法庭、瓜菜法庭以及交通法庭,要求党员法官顺应地方风俗习惯,巧妙把握农村农忙农闲时间,合理利用流动巡回审判车灵活开展“巡回审判”,把审判现场、调解现场送进黎乡苗寨、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及时化解邻里乡间的“面子案”“斗气案”等矛盾纠纷。2011年以来,全院设立5个巡回办案点,巡回办案2200余件,连续五年无申诉信访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在门前,忧愁烦恼就地消除。二是利民司法重民生。院党总支以保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为出发点,通过绿色通道,让群众“暖心”;司法救助,让群众“舒心”;强化执行,让群众“放心”。2011年以来,先后为年老体弱、经济困难的439宗案件576名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4.02万元,累计向306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7.66万元,执行和解案件536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4407.72万元。2015年,经过和被执行人反复、细致的沟通,院党总支成功处理一宗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46名农民工最终全数获赔。该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全国唯一一例打击拒执罪案例,在央视一套《焦点访谈》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