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因讨要几年前的赌债未果,竟与同伙捆绑债务人,事后赔偿对方损失还被判刑,真是得不偿失。2016年10月25日,陕西延川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因索要赌债发生的非法拘禁案件。判处被告人王旭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6年1月30日17时许,被告人王旭随王强来到延川县郭家塔村向被害人郭鹏索要赌债,因郭鹏无钱还债,便将郭鹏拉到车上带至县城逼债,郭鹏仍还无钱还债,二人又将郭鹏拉到城外王勇老家的村中,在王强的提议下将郭鹏捆绑吊在树上。随后,郭鹏自行解开绳子脱身报警。案发后,王旭和王强与郭鹏达成协议给予经济补偿,郭鹏对王旭的行为予以谅解。
延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旭伙同王强因索要赌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捆绑手段,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旭配合王强实施非法拘禁,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旭具有违法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当庭认罪悔罪,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张秀 杨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