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最高人民法院邀请,10月13日至14日,来自吉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全国人大代表到福建省漳州市视察调研法院工作,并召开视察福建法院工作总结座谈会。省高级法院院长马新岚,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魏文超,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翁卡,市委书记陈家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慧德,市中级法院院长吴钟夏等陪同视察或参加座谈。
总结座谈会上,代表们从各自不同角度,分享了视察福建法院工作的感受。大家认为,福建法院认真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责,坚持围绕中心和大局开展司法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漳州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主动服务发展,强化司法服务保障,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涉台审判新机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富美新漳州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代表们还围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便民利民、典型培塑、人才培养、关爱干警、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马新岚在讲话中表示,这次全国人大代表来闽视察之行是生态之行、海丝之行、法治之行,也是福建法院接受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宝贵机遇。各位人大代表建言献策、集思广益、传经送宝,对进一步做好福建法院工作有着极大的鼓舞鞭策和激励推动作用。福建法院要以此次视察为契机,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公正为民司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信念、忠诚履职,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上新水平。
陈家东在致辞中表示,这次最高法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到漳州市视察调研,是对漳州生态司法工作的有力促进,是对富美新漳州建设的有力推动。希望各位代表多提指导意见,多给我们传经送宝。漳州将认真学习贯彻此次视察调研总结座谈会精神,坚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将“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贯穿始终,全力推动绿色发展,让漳州更加美丽。
在漳期间,代表们赴东山旁听漳州法院涉台案件庭审,与基层法官座谈交流,并视察闽南文化生态走廊荔枝海驿站、市中级法院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基地”“时代楷模”黄志丽法官工作室等。(陈岩 吴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