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与监狱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生活的居住地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建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脱政治权利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从实际工作出发以平塘县为试点,初步摸索形成以提高刑罚执行力、司法公信力为核心,以社区矫正执法法治化建设为主线,以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从实际工作出发建立“四阶留痕,两支队伍、两步矫正、两个平台,一个中心”的“421”社区矫正全程留痕工作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社区矫正“四阶”全程留痕
矫正监管精细化
“随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施力度加大,全州社区服刑人员将逐渐增多,如何把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做到精细化,让这些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脱政治权利的特殊人群回归融入社会。”黔南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紫光表示,这些年来,黔南在探索社区矫正监管改革之路从未停歇过,黔南的社区矫正工作一路探索,一路总结,一路创新,不断前行……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起步晚,但监管工作起点高、任务重、质量优。”骆紫光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黔南在实践中,始终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创新工作举措,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全州所有乡镇全覆盖,有效提升了教育矫正的质量和效果,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3%以下。特别是平塘县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开创社区矫正“四阶”全程留痕模式:
——“提前介入,确保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全留痕。”黔南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志昂说,在社区矫正工作整个流程中,审前调查评估属于前置性工作。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 都必须全程留痕,最终形成的评估意见和建议,是判定被告人或者罪犯是否适合社区矫正的重要依据,是刑罚个性化在社区矫正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实现刑罚效益的最大化。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有利于社区矫正的依法规范实施,有利于发挥社区矫正制度的作用。
平塘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庭鸿表示,作为社区矫正基层试点县,平塘县司法局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通过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所)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接收回执留痕、审前社会调查走访执法记录仪视频、照片、调查笔录留痕,出具调查评报告程序留痕,真正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审前调查评估阶段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截止目前,已接受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271件,采信率达99%。
——通过追踪衔接,入矫接收全留痕。曹志昂说,以平塘为例: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黔南州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平塘县司法局在接到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送达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后,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送达的法律文书延迟或不齐备的,及时通知决定或裁定机关补齐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对法律文书送达过程全程留痕,从源头解决法律文书送达中出现的滞后性、不规范性和不完整性的问题,实现接收法律文书全留痕。
“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全留痕。按照‘见人见档、人档相符’的原则做好接收登记工作,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及时组织查找,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决定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通过,入矫登记、入矫宣告、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实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接收程序全留痕。”平塘县司法局平舟司法所所长吴勇说。
——“宽严相济,科技实时监管全留痕。由于社区矫正的实施区域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体系,存在着多种诱发重新违法犯罪的因素,这就决定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多变性。平塘县司法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摸索和制定了一套常态与科技监管相结合的全留痕工作方法。”庭鸿说。
“我们通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一次书面思想汇报(严管对象每月两次)、一次谈话教育,一次实地走访;双八小时的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明确权利业务,建立了紧密的社区矫正监管关系。同时重点时段与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签订遵规守法保证书;严格按照规定批准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和居住地变更;督促在册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提交身体状况证明,加大对严管对象的管控力度,并切实做好日常监管和信息反馈工作,这样就能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思想动态。”吴勇说。
吴勇表示,依靠手机GPS定位技术及定位电子手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定位监管。及时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和范围,大幅提高监管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有效防止脱管现象发生;基层司法所依靠指纹签到管理系统,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到、社区服务、教育学习情况的自动采集,做到管理内容准确真实,杜绝人为漏洞;同时依靠执法记录仪,对开展社会调查评估、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定期走访、谈话教育、收监执行电子手环佩戴等社区矫正过程进行数字化记录,保留第一手资料,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监督的全留痕。
“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实施全留痕。”吴勇说,对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认罪伏法、安心改造、服从监管的予以加分;违反管理规定的视具体情形予以扣分,记入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并根据实际得分情况及时调整管理级别。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的给予警告或提请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目前为止,该县累计对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2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告;提请撤销缓刑8人、假释1人、治安处罚1人。
——“解矫延伸衔接全留痕。”黔南州司法局社矫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矫正期满前,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依法为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解矫手续,按程序进行解除矫正宣告,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转为安置帮教人员后教育管理的连续性,司法所在解矫前向社区服刑人员告知国家关于安置帮教的政策规定,并与当地综治办提前沟通情况,及时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对接全程留痕。
据介绍,为切实解决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后就业难的实际困难,平塘县司法局还积极主动与企业协商,建立创办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现已与平塘县旭阳藤艺有限公司、平塘白师傅汽修厂、东浩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通州打角冲汽修厂4家企业签订就业安置书面协议,将以上4家企业作为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实现解矫程序延伸,对解矫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此外,平塘县司法局积极协调民政、社保、税务等部门,为生活困难的解矫人员解决低保、医保及创业期间的税费减免等。
加强两支队伍、两步矫正、两个平台建设
“建立社区矫正专业及辅助队伍,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庭鸿表示,社矫工作越深入基层越具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作为直接管理者和实施者,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这些年来,平塘县司法局正是以现有的司法所干警为基础,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招聘21名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配齐配强社区矫正队伍,加强社区矫正的专业队伍力量。
“通过建立社区矫正的辅助工作队伍,邀请177名退休干部、退休教师加入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队伍,同时建立和发展心理矫治队伍,鼓励基层干警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庭鸿说。截止目前,平塘县司法局已有7名干警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弥补社区矫正工作人手不足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逐步形成专辅结合的社区矫正中坚力量。
据了解,该州还建立分类分矫管理与心理教育矫治的“两步矫正”模式。通过这种模式,来建立和强化分矫分类管理机制,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然后在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年龄、犯罪情况、矫正期限、风险等级、悔罪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和分类矫正,并根据矫正情况适时调整管理级别。
“通过加强心理教育和心里矫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是心理危机的高发人群之一,为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从人文关怀出发,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根据个体心理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和心理疏导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正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情况因人施教,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个别教育,做到教育矫治手段方法多样化,激发社区服刑人员内在改造动力,增强其身份意识、社会意识、行为规范意识,促进心理健康、重塑健全人格,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曹志昂说。
社区服刑人员陈某,2012年11月1日因挪用公款罪被平塘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入矫后,他曾一度自卑,担心因为过去的罪行受到社会的歧视,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正和心理疏导,陈某开始考虑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得知学生陆某父母离异,家庭经济条件差,即将面临辍学后,陈某主动与陆某班主任杨老师联系,从2014年4月起每月支助陆某人民币300元,保障该学生学习和生活等费用,并表示一直支助该学生到学业结束为止,该社区服刑人员行为受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通报表扬,记入个人档案。
“建立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信息和监管平台。”据介绍,该州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各种网络信息平台,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托中央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司法行政专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等,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平台。
“该信息平台可以让相关部门人员即时了解,新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好有关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采集、报送、核查核实、登记管理、网上签收等工作。”据庭鸿介绍,依靠定位监管系统,运用手机GPS定位技术及定位电子手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定位监管,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监管平台,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并确保严管级别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随时处于监控状态,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和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中心
强化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为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监督和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黔南州将在平塘县成立社区矫正中心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各县市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骆紫光表示,成立中心的目的就是通过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情况通报会,交流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比核实社区服刑人员的有关数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部门间无障碍沟通,特别是定期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对衔接程序、落实部门责任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通过制定了《相应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各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够迅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骆紫光表示,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全新的工作,严在“管”,重在“矫”,黔南州司法行政机关将始终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有人管、思想有人做、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帮的工作目标。通过一项项有力举措,构成了一道道社区矫正屏障,筑牢了全州社区矫正的工作体系,激发了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的积极性和接受管理、监督的自觉性,有效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重新犯罪,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