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受广东省政府委托,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李庆雄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报告广东省改革完善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有关情况。报告指出,针对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等问题,广东省将完善接报案及受案立案系统的功能模块。今后,在派出所报案,接报警、地理信息、执法记录仪、群众亲临报案等视听资料将记录联网,全过程可追查,此举将确保报警不吃闭门羹。
逾八成受访群众赞执法公平公正
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2015年,全省刑事立案数分别为91.2万起、86.4万起和74.7万起,逐年稳步下降;刑事破案数分别为18.7万起、20.7万起和24.06万起,逐年稳步上升;行政受案数分别为108.5万起、107万起和103万起,总体保持平稳。
据第三方机构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得分为75.77分,比2015年的75.16分提升0.61分,升幅0.81%;省内16个地市的群众安全感得分同比均有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工作满意度得分为74.27分,比2015年的71.94分提高2.33分,升幅3.24%。83.66%的受访群众认为所在地民警执法公平公正。
“少数基层公安机关认为如实立案会导致案件数量偏高,易引发外部质疑,与平安创建活动背道而驰,人为地压低发案数、提高破案数。特别是侵财类案件中,存在对侵财数额较少的案件不予受案立案,破案后才予以补立的情况。”李庆雄坦言。
针对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等问题,广东省部署开展了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狠抓如实立案。李庆雄介绍,2015年4月以来清理调整各类考核指标86个;排查刑事警情61万余起,抽查2015年5月后新发警情数13万余起,排查各类问题12万余个,已整改10万余个。
此外,将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数据作假等突出问题作为评价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并结合广东省实际,将涉黑恶、涉盗抢、涉毒等突出刑事犯罪纳入专项治理警情抽查范围,排查可疑问题数据2万多起,有效遏制接处警、受案立案环节弄虚作假等现象。
对立案违规行为将追究领导责任
在谈到受案立案存在的问题时,李庆雄表示,当前广东省群众通过110报警的案件,均能从系统导入警综平台,但以其他形式报警的案件难以监管到位。
李庆雄介绍,执法办案部门往往会根据案件难易、有无侦查价值而决定案件是否录入系统,容易造成案件不受不立。当前的警综系统还未能对接执法记录仪、办案场所视频,无法实现实时监督管理。
对此,李庆雄表示,广东省公安机关将重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完善接报案及受案立案功能模块,实现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流转、全文书网上开具、全回执网上存档,并与各执法流程信息整合贯通。
系统升级后,将实现接报警、地理信息、执法记录仪、群众亲临报案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自动导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并与警情登记、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案件办理等信息智能关联,实现办案全过程可溯式管理。同时,依托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对接处警、受案立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发现整改受案立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也将得到强化。李庆雄说,广东省严格执行有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规定,严明受案立案环节执法责任制,完善首接负责制,明确首接处警、办案民警及案件办理部门领导在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等方面的责任;对于各种受案立案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将追究公安机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