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弘在广元督导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时强调
坚定信心攻坚克难 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冯安富主持会议并讲话
9月18日下午,由四川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省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景弘率领的督导组一行赴广元市专题调研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并召开广元市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导调研座谈会。他强调,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精神上来,增强司法改革的信心与决心,攻坚克难,切实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安富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在听取了广元市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本系统、本部门司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法官、检察官代表发言后,王景弘对广元市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对3市8县区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实践,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符合司法规律的机制体制逐步形成,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正在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正稳步提升,人均结案数、当庭宣判率上升,案多人少矛盾得到缓解,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不断增强。
王景弘要求,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认识要进一步到位。要围绕“两学一做”进行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的效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司法责任制改革责任感、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去谋划、推动、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司法改革目标和任务。政策要进一步吃透,实行司法责任制的目的,是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严格把握,并按照标准和程序遴选入额法官、检察官,形成正确导向。认真落实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进度要进一步把好,《四川省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安排。广元政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要把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改革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全省其他市州同步实施,确保司法改革任务顺利进行,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取得预期效果。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广元市级政法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市委、市政府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汇报,严肃认真对待员额制改革,组织好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做好法官、检察官考核考试工作,宣传好优秀司法人员办案工作。同时,明确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好市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司改主体责任。点面要进一步结合,目前,司法责任制改革时间过大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相关改革,进一步兼顾和提高整体效能,齐头并进,避免短板效应,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冯安富对王景弘一行在广元督导和调研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表示感谢。他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和部署上来,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要认真按照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着力在准确把握政策,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折不扣地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真正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会上,广元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岳武山就贯彻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及全市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情况作汇报。
广元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冯频传,市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长龙梅,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书记王令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德金,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全市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吴敏,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红梅,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司改办主任马万鹏,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书记赵勇参加会议。(田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