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原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微信谣传“太原矿务局开发区鑫隆小区发生爆炸”治安案件
6月15日,网民胡某通过其微信将未核实的虚假信息“太原矿务局开发区鑫隆小区发生爆炸”的相关截图和视频转发给富某。在未经核实情况下,富某将该信息直接转发至《太原房天下》网站“太原业主论坛”板块,引起部分网民的恐慌,太原警方迅速进行侦查。经查,该微信内容属谣言信息,太原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造谣者胡某和富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二、运城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微信群谣传“3月12日晚运城将发生地震”治安案件
3月12日,网民吕某在微信群造谣称:“3月12日晚运城将有更大地震发生”。相关谣言迅速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广泛传播,引发网民恐慌。运城公安机关网络警察立即介入调查。经查,该内容属谣言信息,运城公安机关依法对谣言制造者吕某处以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
三、临汾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新浪微博谣传“便利店女顾客与店员起争执作出不雅动作”治安案件
8月4日,网民张某在“新浪微博”发帖称:“上海全家便利店女顾客与店员发生争执,作出不雅动作并附图。经公安机关查证,该微博内容属谣言信息。为此,临汾警方依法对造谣者张某处以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
四、吕梁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微信群谣传“柳林出现疯狂恐怖分子”治安案件
2月16日,网民王某在微信群造谣称:“柳林县出现了疯狂的恐怖分子,丧心病狂地炸掉了柳林县城对面的所有道路,请外出的朋友做好回家准备”。相关谣言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广泛传播,引起网友恐慌,吕梁警方立即组织侦查。经查,该内容属谣言信息,吕梁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造谣网民王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
五、长治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微信群谣传“多人感染病毒死亡”治安案件
6月6日,网民崔某在微信群中看到一则消息:“郑州附属医院:昨天凌晨1点48分,28名男女感染SB250病毒死亡”。崔某自称觉得好玩,随手就将原信息中的“郑州附属医院”改为“长治和平医院”,并将该信息转发到了其他微信群中,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内容属谣言信息,长治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造谣网民崔某处以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
六、晋城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微信公众号谣传“晋城多家早餐店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治安案件
7月17日,李某、王某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晋城多家早餐店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随后相关信息在微信中大量传播。经晋城警方调查,该内容属谣言信息,晋城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造谣网民李某、王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七、大同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微信公众号谣传“大同又杀人了”治安案件
6月24日,大同某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题为“大同又杀人啦!!!惠民西城尸体现场!!”的图文信息,短时间内即被众多微信公众号转发,又被广泛分享到微信朋友圈中。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内容属谣言信息,大同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公众号经营者朱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八、太原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朋友圈谣传“太原迎泽公园气垫床发生爆炸”治安案件
3月28日,网民郭某在朋友圈传播“太原迎泽公园充气床爆炸,死了一个孩子,伤了二十多个!”的谣言信息,个别网民再次传播所谓事件的相关视频。经查,该内容属谣言信息,太原公安机关依法对造谣者郭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九、晋中公安机关查处百度贴吧谣传“左权县发生洪水造成8人死亡”治安案件
7月24日,网民龚某在百度贴吧传播信息称:“左权7· 19洪灾已造成8人死亡”。随后,相关谣言在网上传播蔓延。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内容属谣言信息,晋中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造谣网民龚某予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
十、忻州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朋友圈谣传“上海多人感染SK5病毒死亡”治安案件
8月12日,网民韦某在微信朋友圈传播信息称:“上海68名男女感染SK5病毒死亡,中央一台新闻已播出,暂时别吃鱼类,目前湖南有8127个鱼塘已感染。”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内容属谣言信息,忻州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造谣网民韦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