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通过历时两个月的缜密侦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了涉案嫌疑人王某、周某某和周某。去年至今年上半年,以王某为首的地下钱庄团伙多次与澳门的地下钱庄进行非法外汇买卖交易,赚取汇率差,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
今年6 月21 日,台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分行移送的线索:今年3 月至5月,一名男子带着数人多次在某银行开设银行卡账户,账户为双币账户,可以自由兑换港币。这些新开户的银行卡在转入人民币后,均被人在香港A TM 机上很快取走港币,有经营地下钱庄嫌疑。
地下钱庄作为金融服务的非法中介机构,严重干扰中国货币政策,是犯罪分子非法收入的洗钱工具。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开展专案侦查。通过调查发现,仙居籍的王某和安徽籍的周某、周某某等人频繁在辖区内的各家银行开设双币银行卡账户,数量巨大。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专案组发现这些开户的银行卡都被用于外汇买卖,以王某为首的地下钱庄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于8 月10 日,赶赴江苏省无锡、苏州开展抓捕工作。专案民警在嫌疑人的落脚点连续蹲守了五天五夜,却未见嫌疑人踪影。
8 月15 日,专案组追踪调查发现周某某行驶的轿车在宁波鄞州区洞桥镇出现,于是又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挨家挨户,通宵搜寻。8月16 日中午,民警在洞桥镇抓获嫌疑人周某某。之后,在仙居的一家网吧内抓获周某某的“老板”王某。当晚,周某在厦门高崎机场被高崎边防检查站抓获。至此,本案的3名嫌疑人全部到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在外汇指定银行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3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台州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地下钱庄通常的操作手法是,换汇人在境内将人民币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通过境外合伙人将外汇打入换汇人所指定的境外账户。据办案民警余浩铭介绍,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一类组织的俗称,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一般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此案中,犯罪嫌疑人的地下钱庄主要为澳门的赌场提供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