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张学武主持召开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一届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了自治区法官遴选办公室提交的《全区法院首批员额制管理法官遴选工作报告》,审核通过了除吴忠市中级法院、青铜峡市法院、盐池县法院3个试点法院之外的全区26家法院842名首批进入员额制管理法官。
根据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安排部署和《自治区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的具体意见》,全区各级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区法院首批入额法官遴选工作指导意见》,经过统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组织考察、党组研究等多项严格程序,在综合考虑法官办案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责任担当、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后,共提出首批进入员额制管理法官建议人选931名,差额89名。
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全体会议以行政区划为单元,委员们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职责,按照员额制遴选结果体现公平公正、符合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分别对自治区高级法院(包括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和各市、县(市区)中基层法院建议人选逐一进行审核,并按照1:1.1的差额比例,最终表决通过首批进入员额制管理法官84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