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探索制定了《职务犯罪预警约谈制度》,对职务犯罪预防约谈工作予以规范,丰富了预防监督方式,提升了预防监督效果。
一是明确约谈对象,确保预防针对性。将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整改力度不大、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垄断性强、职务犯罪诱因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业务中发现存在严重职务犯罪隐患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等,明确为约谈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规范约谈方式,确保预防有序性。约谈前由预防部门填写《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审批表》,制订约谈方案,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同意后发出约谈通知书。约谈采取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两种方式,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制作约谈笔录和《职务犯罪预警意见书》,要求约谈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抓好整改。约谈结束15天后,预防部门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和效果评估,并将相关文书材料立卷归档备查。
三是增强约谈效果,确保预防实效性。结合办案实际,重点剖析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分析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预警约谈工作,增强约谈实效性。随后,该院将向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汇报,明确将预警约谈相关情况纳入各单位预防工作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预警约谈工作的刚性约束力和社会影响力。(刘艳波 郝广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