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专门听取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市公安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市政协主席臧献甫、市委副书记王东峰出席。
会议指出,近两年来,在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安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狠抓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着力解决警力配置“倒金字塔”问题,将183个派出所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有效引导机关警力下沉,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民警就在身边”。二是坚持向科技要警力,以全市视频监控点全覆盖为目标,着力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三是在公安和平分局开展机构改革试点,得到孟建柱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去年以来全市命案破案率实现100%,街头“两抢”等犯罪案件破案率上升70%,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会议认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实现“民警就在身边、安全就在身边、公正就在身边、满意就在身边”为目标要求,着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既符合中央精神、公安部要求,同时更符合天津发展实际,形成了独具天津公安改革特点的顶层设计框架。
会议要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这次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全市,市公安局党委要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