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29日,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流动人口204万余人,制发居住证157.1万余张。8月3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预计到2017年1月1日,全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将全面受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籍公民在黔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申请。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流动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居民在享受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卫生计生、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还存在不平衡、保障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和法制办多次听取意见,呈请省人大于2012年5月25日通过《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公安厅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深入开展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积极研究政策,起草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意见》报请省政府进行审议,于7月29日正式印发。
《意见》指出,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也可通过登陆互联网“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下载适用安卓系统的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APP等两种方式进行暂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业务。
《意见》要求,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贵州省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制作居住证,并通知申领人或代办人领取。居住证签注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年限的证明。实行一人一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1次。
截至2016年8月29日,全省公安机关登记流动人口204万余人,制发居住证157.1万余张,为全面铺开居住证制度积累经验。
省公安厅坚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要务,按照公安部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建设工作统一部署要求,今年上半年,贵州省先行开展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在全省设立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共102个,在全省各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证大厅设立了1573个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窗口。4月5日,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全面启动。截至8月18日,全省共受理省内异地证20780张,共挂失申报居民身份证10181张,共收到群众捡拾丢失居民身份证448张。
截至8月10日,贵州省已同重庆、吉林、河北、天津、广东、浙江、陕西、江西、辽宁、黑龙江、广西、湖南、四川、内蒙古、海南等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接对开展异地证信息的审核签发工作。10月1日起,全省各县(市、区)102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将全部启动开展对上述15个省、市、自治区在黔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申请业务。预计到2017年1月1日,全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将全面受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籍公民在黔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申请。
为强化这一便民利民惠民举措,省公安厅创新推出“二代证微信查询平台”,方便办证群众随时了解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后的邮寄情况,同时强化对基层派出所民警领证和发证工作的指导监督。2015年5月21日,省公安厅与贵州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二代证微信查询平台”正式在全省投入应用。办证群众只需加入“贵州公安”公众微信号,进入“服务大厅→身份证进度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所办身份证的寄递进度。
今年8月11日,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郭瑞民就全省公安机关创新便民利民措施作出批示,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了全省“二代证微信查询平台”查询功能,增加“证件质量回馈”和“证件制作中”两条查询结果,让办证群众更及时、直观地了解居民身份证制作及邮递进度,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倪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