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海南省高院举办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实务培训,对高院改判和发回重审行政案件交流及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寻找对策,以统一司法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况。全省法院分管行政审判的院领导、行政审判庭庭长、行政审判法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海南全省法院一审共收行政案3414件,审结2376件;二审收案1213件,审结1026件。省高院行政庭共审理行政案件344件。全省行政案件,从行政管理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土地、林业、房屋登记、拆迁、物价等领域;从被诉行为的性质来看,包括行政登记、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补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张光琼指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审判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司法改革前相比,法官责任心明显增强,行政案件的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总体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增强,裁判文书质量总体向好。
张光琼要求,海南省各级法院要以本次案件讲评和实务培训为契机,立足行政审判职能,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找出差距,补齐短板,不断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要自觉把行政审判工作置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服务违法建筑拆除、海岸带整治、多规合一等中心工作,从执法层面支持政府依法行政。要严格落实司法改革的要求,切实加强院、庭长的职能转变,担负起管理、协调、监督、指导、调研、统一司法尺度的责任,为法官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努力推动全省行政案件审判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