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午后,热气逼人,但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杨村桥镇司法所内的气氛却有些冷。因为一起高楼玻璃坠落砸坏车辆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冷言相对。好在,调解员说情摆理,耐心劝说,最终平息了这场纷争。这样化干戈为玉帛的场景,在我省的每个基层司法所都会上演。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司法所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多年来,浙江省司法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群众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肯定。
“星级规范化司法所”
已有707个
门楣上是醒目的蓝底白字,司法行政徽章居中,“司法”二字分置两旁,楼内设办公室、调解室、矫正宣告室、集中教育室、档案资料库等,这已经成为浙江省基层司法所的统一形象。
一直以来,浙江省司法厅都十分重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已连续开展了三轮规范化创建活动,从重点解决司法所独立办公的问题,到解决直属司法所建设问题,再到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质量,都有力地推动了浙江省司法所建设向“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方向较快发展。
大力推进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规范和标准,依法规范开展司法所各项工作,是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
2012年开始,浙江省推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和考评活动,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等5个方面共30项指标为考评对象,设置了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按照“管理体制不断理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础保障不断改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总体要求,全方位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目前,浙江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总数已达707个,占司法所总数的53.4%,占直属所总数的57.9%。其中,五星级105个、四星级194个、三星级408个,全省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大大提高。
化解纠纷排除矛盾
促社会稳定
随着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所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
社区矫正一直是司法所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陆娇(化名)是一名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2016年5月起,陆娇在平阳县昆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入矫期间,陆娇因家庭贫困,孩子喝不上奶粉,情绪非常不稳。为了做好陆娇的帮扶教育工作,昆阳司法所下了一番苦心:一方面为她争取困难救助款;一方面将她列为重点矫正对象,积极安抚她的情绪,加强谈心教育,确保她能安心接受矫正,从而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是司法所的又一项重要职能。
今年6月份,看到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司法所的调解员着实松了口气。
事情还得从2010年说起。富春街道一家企业因环保纠纷,与周边村民发生冲突,最终导致企业停产、村民受伤。2014年,富春街道司法所接手案件的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通过“冷却降温法”,在企业与村民间不断做工作,经过5次艰难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统一协议。这次调解不仅成功化解了村民心中的怨气,也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
从法制宣传到法律咨询,从人民调解到法律援助,从矫治社区服刑人员到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多年来,各司法所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二五”以来,全省司法所共排查纠纷线索48.8万条;化解疑难复杂纠纷20.2万件、代表基层政府处理纠纷19.3万件、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6.6万件;累计矫治社区服刑人员18.76万名,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16.4万人。
公共法律服务站
成群众“法律超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赋予了司法行政部门向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新职能。这无疑为浙江省司法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指明了方向。
今年年初,浙江省司法厅按照全面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创新工作,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列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重点。公共法律服务站主要依托司法所,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业务资源,为广大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
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司法所是浙江省较早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之一。这里不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还专门设置了远程视频法律服务。
今年年初,古荡街道辖区一企业因员工意外伤亡引发纠纷。为平息纷争,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及时派出专人参与调解,并通过远程视频,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就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向当事人双方进行了专业的解答,最终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公共法律服务站上可衔接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更专业、更全面的服务,下可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陈俊伟介绍道。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今年年底,全省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覆盖率将达到60%,司法所将逐渐成为服务基层群众的“法律超市”,成为基层群众遇事找法的“直通车”。
司法所九项职能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