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获悉,作为青海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自6月份试点成立家事案件审判庭至今,已受理家事案件274件,结案194件,目前没有出现判决及上诉案件。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新问题不断显现,家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理难度加大。家事纠纷的解决,关乎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试点家事法庭,改革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方法变得十分重要。
对此,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通过改革家事案件审判方式,制定出建立家庭暴力预防惩治、建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等多项制度。并由社会阅历、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专业团队,尽力让老百姓的家务事在法庭上解开结。
为营造家事案件审判的亲情氛围,城东区人民法院还设立了家事调解室、心理评估室以及单面镜调查室等。在家事调解室里,“圆桌式”布置代替了审判台,原告、被告等法律术语称谓也被“丈夫”“父母”“子女”等称谓代替。
数据显示,6月1日至今,受理的274件家事案件包括219件离婚纠纷,25件继承纠纷,7件同居关系析产等案件,结案194件,结案方式主要是调解、撤诉,结案率达70.80%。(贾雪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