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不断健全完善综治体制机制,细化工作责任、深化工作载体、狠抓责任落实,综治工作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构建起多级联动、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体系。
一是强化综治工作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综治及平安建设领导、部门责任制、综治委例会等各项制度,各级各部门参与综治及平安建设的职能任务更加明确,综治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述职、工作报告及挂钩联系基层工作等制度,各级综治部门突出抓好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经验推广,在协助党委政府深化平安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州综治委9个专项组相互协作配合,认真执行情况通度、联合督查督办制度。各县(市、区)着力在综治组织建设上下功夫,专项组和内设机构进一步健全,各乡镇(街道、农场)专抓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配齐配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得到全面落实,州级综治工作经费人均2元,县市3元均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逐步增长机制,基层综治工作及平安建设经费得到提高。
二是完善综治考评运行机制。坚持将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完成率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市、区)、州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严格考核。制定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及责任书,对各县市区、72家州综治委成员单位、21家州级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考评,评选出1个先进县(市)、1个先进区和20个先进成员单位,州委、州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州委组织部、州综治委对全州各县(市、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履行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存入实绩档案。全州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办理晋职晋级时书面征求州综治委意见,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被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查究、一票否决的地区和单位,取消被否决地区、单位责任人年内表彰奖励资格。
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认真做好年度各项重点任务、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落实,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政法综治重要会议精神及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化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等重点工作,成立了综治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州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督查,确保各项综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各级综治部门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挂牌督办、诫勉谈话、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跟踪督查,积极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对1个“命案高发频发地区”实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1个“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牌警示”,对1个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实施了挂牌整治。(刘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