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浙江省司法厅召开大会,表彰了浙江省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他们当中,有时时处处“以民为先”的五星级司法所;有由年轻专业司法行政人组成的“朝阳”团队;有自学法律10年、扎根基层的司法所长……他们的故事,是全省基层司法所服务政府、服务群众的缩影。
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多项职能,是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在基层平安、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和服务性作用。
从2012年开始,浙江省连续4年开展了“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和考评活动,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全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有707个,占全省1325家基层司法所总数的53.4%;其中,五星级105个、四星级194个、三星级408个。
“十二五”以来,全省司法所共排查纠纷线索48.8万条;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6.6万件,化解疑难复杂纠纷20.2万件;开展法治宣传10.8万次、受教育面达5256.7万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2万余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近5万件;解答法律咨询31.4万人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万件;累计矫治社区服刑人员18.8万名;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16.4万人。
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在会上指出,司法所是落实司法行政部门职责、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的“形象代理人”,层级虽低、责任很大。
马柏伟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将司法所工作放到党委政府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中,积极推进司法所工作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司法所依法履职能力。要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为统领,深入开展“争星创优”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推动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要把司法所打造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教育改造特殊人群的“主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助推器”、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超市”。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指导,关心基层干部,加强工作宣传,确保司法所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