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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贵州黔南检察机关让未检工作有硬度更有温度

2016-08-11 08:14  来源:法制生活报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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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着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将探索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颁布、修改了一系列法律,特别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了新的更规范的要求。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自2014年开展以来,在省检察院相关处室的精心指导和黔南州检察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积极探索和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结合黔南未检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两扩大、两减少”政策贯穿于办案始终;坚持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寓教于审,并注重用科学的方式、加强与涉罪未成年人家长、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配合,认真分析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身心特点和帮教条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措施,提高预防效果。经过一年来的努力,黔南州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社会效果明显。

  设立专门机构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感谢你们给了孩子一个悔改自新的机会……”2014年3月的一天,瓮安中学学生李某的家长紧紧拉住瓮安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2014年的一天,李某到瓮安县猴场镇松坪村其伯母家,看见朱某放在其伯母家正在充电的苹果5S手机,便将其盗走。经鉴定,被盗的苹果5S手机价值5360元。

  经瓮安县检察院审查查明,李某盗窃系一时冲动。该院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其在校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积极退赃,未对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

  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该院对李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为减少因关押给他带来的影响,该院还邀请心理学老师为其进行心理辅导。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像李某这样涉罪未成年的案例,在黔南州有很多,2014年我州共对34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居全省之首,李某案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体现了我州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注重特别程序中的特殊政策,做到了少捕、慎诉、少监禁。”黔南州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金亦贱说道。“今年以来,黔南州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各县市检察机关工作开展不平衡、办案工作配套机制不完备和帮教预防社会化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黔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冀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的全过程。黔南州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模式来开展工作,以机构建立为根本,制度保障为前提。

  据介绍,2014年以前,黔南州两级检察院除瓮安县检察院设立专门未检机构外,其他基层检察院都是空白,相关部门对未检机构建立没有专门的文件,大家对未检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足,所以推动该项工作举步艰难。从2014年3月中旬开始,黔南州检察院奔赴该州12个县市检察院展开工作调研。截至2014年5月底,该院完成了对12县(市)基层检察院的调研及机构建立的推动工作。至2014年9月15日止,黔南州完成了12个县(市)基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机构的建立;各院均配备具有办案经验、综合素质高的干警负责专门办理未成人刑事案件,实现了未检机构和专人办理制度的全设立、全覆盖。

  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长效机制

  机构建立后,如何整合和联动多部门合作是抓好未检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黔南州两级检察院积极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机制,着力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

  自2013年以来,在黔南州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从2014年8月25日至9月12日,黔南州检察机关采取展板解说、巡回宣传、法制讲座、庭审观摩、有奖知识问答、视频播放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法制教育基地”挂牌开放等多种形式紧锣密鼓、轰轰烈烈地率先在全省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联动了法、公、司、消防等政法多家单位共同开展,邀请了各级党委、政府、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的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人员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各界人士参加,面向黔南州各县(市)城区内的大部分中、小学及部分乡镇中、小学学生共计88950余人,发放10余种自编的宣传资料共65740余份,向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员发放调查问卷40600余份。该活动开展的成功经验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规范办理,在黔南州检察院的精心指导下,该州两级检察院积极主动不断完善政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衔接配合机制,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签署文件的形式,建立了相关案件分案、社会调查、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17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当下制定的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将社会调查前置到公安机关,得到了我国少儿司法领域高层专家观点的肯定和支持,坚定了该州继续推广的信心。

  据介绍,2013年以来,黔南州检察机关在受理的案件中,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自行或委托对21人次进行调查,在审查逮捕阶段共64人次进行社会调查报告,在审查起诉阶段对155人进行社会调查报告。其中,瓮安县检察院、三都县检察院、独山县检察院、福泉市检察院、都匀市检察院、惠水县检察院、平塘县检察院、贵定县检察院均已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的封存工作。

  同时,该州检察机关主动会同各级团委、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单位协调联系,黔南州各县(市)检察院均建立有合适成年人队伍,建立了共92人的合适成年人队伍,确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这些制度的落实在司法实践运用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创新预防工作方式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2014年9月11日,黔南州检察院在荔波县高级中学对首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法制教育基地”进行挂牌揭牌。荔波县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启动该县“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参加揭牌、启动仪式的全体学生在“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从我做起”的布标上签上自己对守法的承诺……

  为切实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使未成年人有一个长期接受法制和警示教育的场所,同时能让学生规范化、制度化地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规范个人行为,自觉远离违法犯罪,在黔南州检察院要求和指导下,截至目前,黔南州12县(市)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法制教育基地”已全部挂牌。

  黔南州检察机关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作为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立足办案抓预防,创新方式促预防,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法制教育基地”为平台,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力度。为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州各县(市)检察院与学校建立了相关的联系机制,由各县(市)检察院检察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不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

  三都县检察院在2014年还完成了对该县各乡、镇近8000余中学生的法制讲座;都匀市检察院走访了市、乡、村三级7所学校进行调研,为开展好法制进校园工作奠定了基础,该院还利用“六·一”儿童节到学校以与学生共度节日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独山县检察院将庭审现场设在校园内,通过案件的公开审理,让学生近距离接触庭审过程,同时也达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惠水县检察院利用“普法栏目剧”的形式让中小学生接受到法制教育;都匀市检察院、惠水县检察院、罗甸县检察院分别走进“雨露班”开设了法律讲堂,在讲座和教育活动中传递爱和正能量,树立了榜样,激发了“雨露班”学生的热情;福泉市检察院、都匀市检察院、荔波县检察院、独山县检察院与团州委、省律师协会共同开展了“花季护航”行动,邀请省内著名的律师为学校师生授课。

  自2013年以来,黔南州检察院通过精心策划后,联动共青团黔南州委、州综治办、州教育局,在州委政法委的领导下,5家单位共同举办,由该院具体承办了黔南州首届“与法同行·和谐未来”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从2014年9月初至10月底,黔南州的中学(中职)在校内组织开展了14~18岁的未成年中学生的初赛,各县(市)又组织了复赛,最后举行了黔南州的半决赛和总决赛。

  竞赛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多部涉及未成年人的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部分基层检察院还将比赛试题制作成试卷,分发至辖区所有的学校,以闭卷考试的方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学习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活动中,成功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省、州主流媒体相继跟踪报道,一时间在黔南州掀起了一股检察官送法进校园的热潮,引起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活动覆盖面广、宣传力度大、影响力强,得到了学生、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共青团省委副书记徐锡广到总决赛现场讲话时高度赞扬:黔南州开展的这一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据了解,该州留守儿童失爱、失管、失教相当严重,针对这一现象,该州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联系,共同建造“留守儿童之家”,给予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等方面的特别关爱,同时将法制教育渗透其中,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其中,瓮安县检察院在县三中建立了“预防、保护、教育”爱心办公室,与县教育局共同建立了16所“留守儿童之家”。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怎么做,说到底,队伍建设是根本,没有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敢于担当的队伍,我们什么事都干不好。”金亦贱说,实际上,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从未检工作队伍组建的那一天开始,这支队伍就伴随着未检工作的深入推进不断成长,不断壮大,不断筑牢干警核心价值观,永葆党的纯洁性。

  结合未检工作实际,2014年,该院组织了黔南州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的人员参加了全省检察院未检部门的业务培训,之后又组织黔南州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人员到省内未检工作开展较好的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学习经验,并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在瓮安县检察院召开黔南州未检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此次会议不仅是黔南州首次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为主题的会议,也是贵州省首个地区召开的专门探讨未成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会议。

  为检验和提高黔南州未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2014年年底,该院还组织黔南州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进行了未检案件质量的评查,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总结。通过上述工作,黔南州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的工作得到了有序、高效地推进,未检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快速地提高。

  2014年,黔南州检察院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积极争取全社会对未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黔南州检察机关未检工作自开展以来,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对未检工作特点、亮点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完成各种调研文章、信息、简报、情况反映等共148篇,分别在国家、省、黔南州等相关媒体播报。通过广泛的宣传,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黔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冀安表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今后,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还要加大对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规律的探索研究和分析;把落实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摆上检察工作的重要议程;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形成全方位、形式多样的普法网络体系,要走出去,普法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维权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犯罪防范在前。

  当前,农村留守、离异家庭的孩子没人管,孩子抢劫犯罪了,谁来管?如果涉及村(居)委、民政等相关部门,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协调以确保后期工作及时全面跟进;要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务必要谨慎,要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认真全面核实导致犯罪的各种综合因素,对社会危险性并不是很大的,可捕可不捕坚决不捕,尽量减少羁押;进入后续的司法程序,量刑建议权和起诉权都在检察院,切实把维护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权益做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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