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 “两个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征求意见座谈会。座谈会就“两个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全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就“两个责任”在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锋军、省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刘国松,周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出席会议,郑州中院等七个中院的纪检组长和周口中院在家的院领导参加会议并发言,会议由刘国松主持。
会上,李志增院长就此次座谈会的召开致辞,并介绍了周口中院在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的同时,积极、主动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和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做法。郑州中院纪检组长闫金丽,安阳中院纪检组长武培彦,商丘中院纪检组长林运升,信阳中院纪检组长张维民,平顶山中院纪检组长郑东风,南阳中院纪检组长刘德顺,济源中院纪检组长杨型光,周口中院院长李志增、副院长刘明杰、张云周、纪检组长孔令奎、项城法院院长赵振勇、川汇区法院院长刘俊荣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先后对“两个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对于在周口召开此次会议,马锋军组长指出,周口中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在李志增院长到任以后,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找准了审判执行工作和纪检监察的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将把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通过积极、主动查处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问题,更好地规范和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创新实践出一条发挥职能、积极融合、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发展道路。
对于此次会议的召开,马锋军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把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省委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同时,在去年“主体责任落实年”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主体责任深化年”,全面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后,结合河南法院的实际,着手制定《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两个责任的落实有针对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马锋军组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仔细研读条款,深入领会精神,确保学习到位、落实到位、入脑入心;二是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契机,高度重视“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三是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铁面问责、严肃问责,做到问责一案,警示一片;四是要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切实纠正主体责任就是一把手的责任的片面思想,从党组到部门在责任的落实上人人有责、人人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