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自2016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情况。
据介绍:2016年1月以来,贵州省各级法院已依法对37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罚款,经统计,采取罚款措施后,有20人自动全额履行、2人自动部分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计占被罚款人数的59.46%;还有,自2016年1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已依法对1238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经统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有377人自动全额履行、227人自动部分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计占被司法拘留人数的48.78%。在罚款、司法拘留这两项强制措施之外,贵州省法院还对失信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1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对涉嫌犯罪的失信被执行人移送相关部门侦查公诉20人、申请人提起自诉4人,共有10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被判处刑罚。判刑后,被执行人基本上均自动或由其家属代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彰显了司法的公信和法律的威严。贵州省法院还采取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举措。
自2013年10月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全省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50179人。其中,2016年1月至今共纳入20735人,经统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有1381人自动全额履行、447人自动部分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计占纳入人数的8.82%。
此外,各级法院还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告栏、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其履行义务。贵州省法院还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
对已纳入失信名单库的被执行人,现阶段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和一等座以上动车等。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惩戒措施基础上,增加了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设立证券、基金等公司审批、登记的依据或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将失信信息作为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的参考,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住宿较高星级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在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三十二类措施。
这些措施正逐步得到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初显“四面楚歌”的局面。随着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在贵州省的进一步落地生根,将让老赖无处可逃、无境可出、无商可经、无钱可赚,陷入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境地。(牟岚)